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凤翔县开展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动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增收步伐的需要;是应对危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从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作好试点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破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试点工作重点是要加大“三农”有效信贷投入,难点是要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贷款抵质押品缺失的问题。通过试点,要解决“三农”信贷投入力度较弱、农业三大主体资金需求、农户大额信贷需求、城乡基础建设信贷投入不足问题;要从政策层面上尝试解决金融政策的约束问题,要加大力度,加快金融环境建设步伐;探索方法,明确农业资源的法律地位,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提供保障。
三、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快速推动。各单位要明确领导,制定办法,按照试点方案,及时扎实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信贷产品创新上下功夫,研发出更多更好地适合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市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政策和机制上给予有效支持,农业性政策和商业保险、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以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政策性涉农资金都要及时跟进与配套。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宝鸡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县域金融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现制定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持加快县域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县域金融服务需求。以加快推进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改革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县域金融环境,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组织领导
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市政府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需要,结合宝鸡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及县域金融机构配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凤翔县作为宝鸡市首批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县。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市政府总体负责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职能部门联系,解决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法律配套、工作协调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组建工作,为金融改革试点搭建良好的平台。成员单位中,相关执法部门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制建设及土地流转登记、林权登记职能的行使;金融监管部门着力做好改革业务中金融法规制度的研究,督促落实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和上传下达;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上下级授权授信及创新业务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等。宝鸡银监分局具体督促、指导、推进市、县银行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顾问:戴征社(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
组长:丁琳(市政府市长助理、市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马军炜(宝鸡银监分局局长)
张辉(凤翔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凤翔县人民政府、市政府体改办、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农发行宝鸡分行、工行宝鸡分行、农行宝鸡分行、建行宝鸡分行、邮储银行宝鸡分行、省联社宝鸡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鸡银监分局,杨科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凤翔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相互职责,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三、主要内容
1、金融环境建设
市级职能部门及凤翔县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陕政办〔2009〕36号)及《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9〕25号)文件精神,从改革创新和创建良好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凤翔县政府职能部门要树立“围绕县域、围绕三农、创新金融品种,支持凤翔经济快速发展”的理念,积极培育和壮大县域经济实体,抓紧启动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的建设、林权交易市场建设及林权、土地流转的发证、登记、评估工作机制建设,为金融品种创新创造条件。要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村镇评定工作,全力推动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要积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清收、盘活、化解存量不良贷款。司法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诉讼案件要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切实解决贷款诉讼“难”和执行“难”的问题,为银企合作提供保障服务。
2、服务体系创新
试点实施单位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紧紧围绕“跨入西部百强县、打造魅力新凤翔”的目标,以“一区八园”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基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以机制创新和信贷产品创新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农发行宝鸡分行要向上级行积极争取给予县支行一定的授权授信权限,在操作流程上优化资源,缩短试点县的超权信贷业务的审批时间,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县支行要成立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在作好传统信贷业务和现有商业性业务的同时尝试在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出口等领域信贷支持实现新突破。
农行宝鸡分行要科学设定县域分支机构审批发放涉农贷款的额度,尽快落实凤翔县支行“三农”事业部的职能定位,先期进行职能转换。县支行要加大“惠农卡”发行工作中客户信用等级的后评价机制建设,真正地发挥“惠农卡”便捷、高效的特点,保证客户,特别是农户能够充分享受金融信贷资源,实现致富的目的。
工行、建行宝鸡分行要积极帮助县支行争取上级行的授权授信,适度放宽县支行的授权范围及额度。县支行要将支持县域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纳入信贷服务之列,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细化工作职责,积极开拓县域信贷服务市场。
县农村信用联社要在去年农村金融服务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部职能科室,设立专职综合改革岗位,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及各类有效抵质押贷款。科学确定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合理规定农业贷款的期限。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要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增长点,完善消费信贷品种,积极做好农机具购置、家电下乡、农民购(建)房等金融服务工作。
邮储银行宝鸡分行要在凤翔县支行设立信贷业务管理部门,扩大开办信贷业务的营业网点,增加基层网点的业务授权,充实信贷人员,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要在保证原有信贷业务的基础上,加大抵押品担保业务创新,务必要在抵押贷款业务中取得突破。同时争取上级政策扶助,对贷款利率定价和期限结构出台实质性的利好措施。
3、信贷产品创新
凤翔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金融服务试点中的经验,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改进和优化操作流程,大力发展成熟的金融信贷产品,努力探索创新的金融产品,边探索、边完善。试点工作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农民房产抵押贷款。政府要牵头国土、房管等部门配合出台《农民房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为农民办理房产证,同时要指定专门部门办理农民房产抵押登记和评估,便于农民用房产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政府要指导林业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对从事林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核发《林权证》、建立以《林权证》为标的物的交易市场,实现客户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贷款。金融机构以《林权证》为抵质押物办理贷款的,需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登记、评估后方可办理。
——土地流转、荒山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土地流转、荒山经营的客户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权证,经登记后以其经营权作为质押或以地上作物的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办理贷款。
——供销合同、应收款项质押贷款业务。试点金融机构,应在详细调查企业供销合同、应收款项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完善规范操作程序,办理该项权利质押贷款。
——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对在保险机构办理的投资返本等返还式人寿保险业务,可凭投保单作为办理贷款的质押物办理质押贷款。
——仓单质押短期贷款业务。试点金融机构与出质人、保管人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填发的出质人存货仓单为质押物,为借款人办理短期贷款业务。
——库存商品抵押贷款业务。企业或个人用其拥有的商品、原材料等动产物品作为抵押物,经工商部门登记后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就业贷款业务。该项贷款主要是指试点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在地考入普通高校或在读的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保障继续就读,以及还未正式就业的大学生办理创业的贷款业务。
——信用社“富秦家乐卡”准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平台,将“富秦家乐卡”积极推向农村,让“三农”经济完全享受信贷惠民政策。
县政府对开展的农民房产、林权、土地流转和荒山经营抵押贷款可分别指定在某一乡镇进行试点。
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除继续做好已开办的信贷业务外,可根据各自行业信贷管理规定和授信业务管理实际,有选择的试办以上新的业务品种,并制订试办新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的工作流程。在试点工作中,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更多、更快、更好的开发和营销更新的业务品种,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更好的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4、资源信息共享
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客户资源和信息共享、融资授信、中间业务、交易结算、人才培训等方面实现战略合作尝试,共同寻求在市场多元化、需求多元化的县域经济中的准确定位,密切合作,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凤翔县政府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省县域经济工作安排意见,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拟于2009年6月初在凤翔县召开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议,安排部署试点的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整章建制阶段。从2009年6月上旬开始,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本机构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制度,重新修订创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同时要结合各自金融服务对象,确定选择具有特色产业的乡镇或中小企业支持项目。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从2009年6月中旬开始,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实施办法,开展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至少选准若干户企业或1-2个具有特色产业乡镇先期开办信贷创新业务,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其它业务。
第四阶段:督促指导阶段。宝鸡市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在2009年8月份抽调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督导组,对各试点机构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价。
五、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的重要作用,以积极的态度和求实的作风参与试点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认识到县域金融改革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富县强民的有力举措。县级职能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供试点工作的各种服务,特别是农业、工商、林业、司法部门及试点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作好试点工作中创新业务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以创新为主线,突出试点工作的有效性。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创新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创新贯穿于整个试点全过程。在制定试点办法中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得到实惠这一目标,既要体现金融创新主题,又要体现风险监管要求,保证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3、坚持风险可控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县域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中,必须将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不要以创新为借口放弃风险管理或进行恶意竞争,要在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各种金融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银行资金的促进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先期进行创新业务论证评估,建立健全创新业务规章制度,严格做到业务发展制度先行,切不可以创新为由忽视内控制度建设。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慎审启动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4、把金融创新与延伸农村有效担保相结合。试点金融机构要从思想理念上突破原有的条框限制,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县域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5、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实行奖优罚劣。各试点金融机构要将试点期间各项创新业务纳入绩效考核标准。市政府将对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或行社主要领导进行奖励,对在试点业务中因循守旧,以各种借口消极对待试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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