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的重要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坚持规划引领城市发展,项目带动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文化彰显城市特色,市场筹集建设资金的工作理念,城市载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品位不断提升,有力地推进了现代化生态园林特大城市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各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园林环卫局等5个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5万元;授予代家湾片区旧城改造拆迁建设指挥部等8个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4万元;授予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等4个单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4万元;授予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等5个单位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3万元;授予凤县政府等2个县区省级重点镇建设先进县区称号,并各奖励现金3万元;授予市发改委等3个单位支持大城市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3万元;授予市工商局等5个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奖励现金3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2011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生态园林宜居特大城市的重要一年。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再立新功。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园林宜居特大城市,实现宝鸡在关中—天水经济区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城市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各奖5万元,共25万元)

1.市园林环卫局

2.市国土资源局

3.市规划局

4.金台区政府

5.市投资(集团)公司

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各奖4万元,共32万元)

1.代家湾片区旧城改造拆迁建设指挥部

2.石鼓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河道委石鼓山橡胶坝及廊桥工程建设办公室

4.市人防“0803”工程指挥部

5.石头河引水工程建设处

6.南客站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7.敦仁堡旧城改造拆迁建设指挥部

8.金台区代家湾北坡生态公园建设指挥部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各奖4万元,共16万元)

1.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市城管办

3.市综合执法局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各奖3万元,共15万元)

1.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陈仓区政府

4.凤翔县政府

5.麟游县政府

五、省级重点镇建设先进县区(各奖3万元,共6万元)

1.凤县政府

2.陇县政府

六、支持大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各奖3万元,共9万元)

1.市发改委

2.市财政局

3.宝鸡供电局

七、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各奖3万元,共15万元)

1.市工商局

2.渭滨区政府

3.高新区管委会

4.市公安局

5.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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