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财政收支“双过半”工作先进县区和部门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财政收支“双过半”工作先进县区和部门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4〕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克服减收因素多、增收压力大等困难,切实加强财税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认真清欠税费,加快支出进度,实现了全市财政收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79亿元,完成预算的51.1%,比上年同期增长9.4%;全市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53.2%,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力保障。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全年各项财政收支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岐山县等6个县区和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等6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财政收支完成综合排名前3位的岐山县、渭滨区、陈仓区各奖励5万元,综合排名4—6位的太白县、陇县、眉县各奖励3万元;对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市规划局各奖励5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防办、市土地监察大队各奖励3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收入征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做出更大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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