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成立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的函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函〔2015〕27号
颁布日期:2015-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成立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的函

广东省民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和汉中市经济合作交流,更好地服务于两地企业,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我市拟在广东省成立陕西汉中商会。经在粤汉中籍企业家推荐,由深圳市茂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作为发起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粤民民〔2013〕286号)中关于“原籍地人民政府支持在粤成立商会并确认发起单位资质”的要求,我市对拟成立的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发起单位资质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拟成立的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符合异地商会的宗旨和政策;所有发起单位均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汉中籍在粤客商或与汉中经济往来密切的在粤客商;在全国追逃系统和全国违法犯罪查询系统查询,所有发起单位法人未有违法犯罪记录,拥有健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我市拟同意该9家企业作为发起单位成立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请予以支持。

特此致函。

附件: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发起单位名单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陕西汉中商会发起单位名单

深圳市茂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金赢华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秦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慧浡企业管理顾问公司

深圳市星河电路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克仪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坤艺服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洲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天润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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