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级驻商有关单位:

人行商洛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

人行商洛中心支行

为了加大金融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商洛市打造成秦岭生态旅游最佳目的地和西安第二生活区,促进我市率先突破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市山水资源丰富,人文历史厚重,文化特色鲜明,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旅游产业条件得天独厚。“十一五”期间,全市旅游综合收入增速超过50%,旅游产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就业、增加税收、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市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但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开发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服务水平较低、旅游产品和品牌知名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好目前存在的问题,离不开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作为拓展业务、培育盈利增长点的努力方向,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旅游产业与金融业的同步快速发展。

二、不断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商洛区域发展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全市规划旅游产业重点建设项目26个,总投资159.70亿元,资金需求量大,各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力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我市“打造成秦岭生态旅游最佳目的地和西安第二生活区”的目标任务,优先满足全市重点旅游产业的信贷需求,确保2020年前保持每年旅游产业信贷增速不低于25%且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一)加大生态旅游精品景区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金丝峡—天竺山—木王—牛背梁生态旅游圈及商洛牧户关—商州文化古城—平凹故居—龙驹古寨—金丝峡谷—商南城—三省石旅游走廊建设。增加九天山、老君山、抚龙湖等7家景区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A级景区创建和提升工作;支持华山南区、秦岭龙凤山避暑圣地、月亮洞、塔云山、柞水溶洞、营盘综合旅游开发区等项目的深度开发,支持旬河、丹江、金钱河等河流水上旅游开发项目。紧跟大都市旅游消费向休闲度假转化的新趋势,加大对度假区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仙娥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把其建成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议、旅游地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省级旅游开发区。

(二)加大人文旅游精品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李自成闯王古寨古代军事旅游区、仓颉造字遗址、丹凤文化古寨及贾平凹故里文化艺术院、商南金钟山闯王寨、山阳漫川古镇、镇安秦岭历史博物馆等人文项目建设,支持七县区重点建设吃、住、行、游、购、娱为主的高标准农家乐集中区。支持茶园、核桃园、板栗园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发果园观光、采摘和农耕文化,大力发展现代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支持打造田园观光旅游精品景区,推动农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支线旅游交通和景区连接线建设,支持景区完善用水、电力、通讯、消防、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景区的保障能力。支持星级酒店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能力。支持旅游商业网点建设,为游客创造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支持电影院、歌剧院、美术馆、科技馆等文化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形成与高品质生活、高品位文化相匹配的旅游娱乐氛围,为外地游客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四)加大旅游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和文化园等文化载体建设。支持培育演艺团体,丰富演绎代表商洛地域文化的优秀剧目,努力打造“戏剧之乡”文化品牌。

(五)加大旅游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支持核桃、板栗、柿子等绿色土特产系列产品开发,支持开发药浴、药膳、养生等旅游新产品,促进旅游保健消费。支持旅游纪念品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建设,开发旅游纪念品,宣传商洛自然风光、人文古迹、传统文化和民间工艺,打造商洛特色品牌。支持挖掘仓颉、商鞅、四皓、闯王、戏曲、诗歌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内涵,完善旅游产品谱系。

(六)加大旅游品牌宣传的支持力度。支持金丝大峡谷、牛背梁森林公园、镇安木王国家森林公园、山阳天竺山、柞水溶洞等重点景区的宣传,提高旅游景点知名度,全力打造“秦岭最美是商洛”这一优势旅游品牌。

三、积极探索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增加信贷品种,完善信贷手段,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推出新的服务措施,确保信贷支持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发展阶段的旅游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对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商标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鼓励开展商业性开发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对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旅游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开展农家乐旅游和乡村休闲生态游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可以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开展法定代表人财产担保贷款、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推行“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多方合作模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最大程度的支持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四、创新拓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一)提高信贷支持满足率。对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目前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全力给予信贷支持。

(二)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体系,加大各类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推广“担保+企业+银行”模式,努力破解旅游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三)支持和鼓励旅游企业依法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等形式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五)积极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

五、合力推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一)优化网点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网点结构布局,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在各主要景点、景区、宾馆、酒店、超市等消费场所推广安装POS机和ATM机,改善旅游景区的用卡环境,提高支付结算效率。金融服务网点在旅游旺季可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消费环境。

(二)创新保险品种,提高旅游保障能力。保险业金融机构围绕提高旅游保障能力,创新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保险措施,积极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等险种,以满足各方面对保险业务的需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与信贷项目有关的险种,提高旅游项目和企业信贷满足率。

(三)搭建合作平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各类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提高银企对接成功率。积极探索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为旅游企业在融资中提供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服务,努力实现财政扶持与金融信贷支持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部门协作,营造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市县区旅游局、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旅游项目和旅游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情况,促进信贷的有效投放。二是人民银行要加强“窗口指导”,充分使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解决金融支持旅游产业信贷资金不足的难题。三是加强司法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案件审结率,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加大对金融支持旅游项目和企业资金的风险监测和管理,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营,提高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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