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实施细则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实施细则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3〕4号

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印发后,国家有关部委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实施细则。省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9月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95号),就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实施细则责任分工表》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与省上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避免出现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在政策措施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上取得新突破。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我市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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