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文号:铜政发〔2009〕44号
颁布日期:2009-08-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铜政发〔2009〕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圆满完成,特提出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投融资工作,以大融资促大建设,以大建设促大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倍数效应;抓紧筹建市金融办,切实担负起对全市金融业发展统一谋划、统一协调、统一指导的职责,完善金融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金融发展的能力。

二、加快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引导各金融机构根据我市的经济特色和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优化网点布局,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与省金融办的沟通和联系,争取耀州区诚信小额贷款公司早日批复,同时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长安银行等金融机构来铜川发展,逐步解决全市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增强金融业服务铜川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建立高效的金融业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传递宏观调控信息,适时实施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指导,努力构建和谐的政、银、保、企关系;建立高效快捷的政银企对接机制和政府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项目与资金的有效衔接;建立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增强政府考核对银行信贷的引导作用。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信用企业、信用单位、信用社区、信用村镇等创建活动,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支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征集、评估和使用的网络化;建立企业信息查询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制订守信奖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集中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营造金融企业宽松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强化市开发投资公司这一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职能公司,在进一步加强与开行合作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增信,增强实力,扩大与其它银行的合作,增强融资能力,把它建设成为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指导区县加强县域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放。

六、加强融资担保平台建设。由市财政筹集5000万元,四个区县各筹集500万元,注入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使其资本金达到1.2亿元,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以市场手段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开展互利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担保机构的资信实力、业务合作信用记录及区域经济金融环境等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授信的担保放大倍数,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面和担保量,更好地服务于铜川经济社会发展。

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制定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激励机制,在不改变专户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对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行“指标管理、预算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对商业银行按考核量化打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铜川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八、创新融资方式。抢抓国家设立创业板的机遇,积极推荐中新材料、李华酒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储备库,实现我市优质企业上市的梯次化;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开展企业债券融资;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推动林权质押与农村宅基地质押贷款,并逐步扩大农业贷款抵押品范围。

九、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得到保障;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季节性特点,推出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新产品,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在做好传统信贷产品营销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对经营效益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推动开办中小企业“仓单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和“多方捆绑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探索开办农民消费贷款、农户住房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等特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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