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 文号:铜政发〔2009〕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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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
铜政发〔2009〕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提高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水平,促进铜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服务零障碍、环境零缺陷、办事零梗阻”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好投资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在全社会营造“亲商、爱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铜川的开发和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大讨论。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大讨论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激发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讨论,并就改善投资环境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专访,扩大影响面。各新闻媒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的优势,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投资环境的重大意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及促进项目建设的先进典型,大胆曝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人和事。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持久性地宣传讨论,增强全社会创新进取意识、开放意识、重商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双赢”意识,树立重法制、讲信誉、高效率、优服务的对外开放形象。
(二)建立沟通机制。由市招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建立与客商和企业的沟通机制。定期深入项目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客商投诉服务协调中心的职能作用,及时为客商和企业排忧解难。
(三)规范政务管理。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大力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政策渠道,坚决查处不执行政策、不按政策规定办事的行为;重点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不作为等行为;严厉查处“三乱”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造更加高效廉洁的行政环境。
(四)整治市场环境及社会治安环境。由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打击强揽工程、干扰项目建设、干扰投资者正常生产经营、侵犯投资者人身安全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完善银政企沟通协调机制。由市经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等部门配合,完善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金融信息交流,及时传递宏观调控信息,适时实施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指导。建立银政企重大项目对接的长效机制,实现银企对接的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6月中旬):宣传动员阶段。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学习与改善投资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政策、招商引资取得的成就,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招商大局”的观念,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资环境整治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6月中旬—8月):自查自纠阶段。认真查找在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整改,解决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办事效率低、社会治安环境和市场环境不佳等问题,使我市的投资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第三阶段(9月—10月):检查初验阶段。由市招商局牵头,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及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初验,指出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11月—12月):整改验收阶段。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初验时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检查验收组要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对整治效果进行考核,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招商外围环境,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现实意义。各区县、各部门要端正态度,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仔细剖析,扎实整改,确保整治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杨忠武任组长、市长助理李彬任副组长的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指导全市投资环境整治活动。各区县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投资环境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抓主要矛盾、抓典型案例、抓机制建立,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投资环境整治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投资环境整治工作量大、面宽、头绪多,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客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聘请投资环境监督员,帮助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活动有的放矢、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由市招商局、市监察局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参加,组成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单位督促检查投资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的区县和部门,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走过场、避实就虚、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区县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出现侵害投资商权益事件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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