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制定的《铜川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铜川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加快推进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及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政策,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铜川市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济金融和宏观调控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全市金融运行状况平稳,金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一)高度重视,金融运行环境不断改善。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组织、政策上不断支持金融业发展,成立了市金融合作开发办公室和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铜川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并拿出120万元对各金融机构进行了奖励;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制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和保险贴补政策,保证了全市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指导,加大金融对铜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窗口”指导。“十一五”时期,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结合铜川区域特点,先后出台了金融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资源型城市转型等20余份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督促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铜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利用召开经济金融分析例会、政银企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政府、银行及企业的沟通与交流,促成政府与金融机构签订了90亿元的五年战略合作协议;三是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13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四是制定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小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四挂钩、四容忍”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时期,铜川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9.40亿元,较2005年末增加30.82亿元,增长63.44%。在信贷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铜川地区的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一是金融机构加大了对能源、建材、电力、电解铝等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了华能铜川电厂、铜川铝业、铜川声威水泥、满意水泥及西川煤田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截至2009年末,全市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余额为18.66亿元,比2005年增加7.88亿元,增长73.1%。二是全市涉农贷款大幅增加,截至2010年末,铜川市涉农贷款合计41.84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到52.7%。三是主动与劳动保障部门协作,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最新政策,截至2010年末,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余额达5443万元。
(四)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组建了4家信用担保机构。二是积极创新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和金融产品。各国有商业银行均建立了小企业信贷部门,开发了针对中小企业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信用证和销货方回购型国内保理和贸易融资等业务。三是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动林权抵押和农村青年创业、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等新的涉农金融产品。同时,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思路,探索出“权证+保险+贷款”的信贷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果园权证抵押贷款业务。
(五)金融改革成效显著,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时期,全市金融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剥离不良贷款本金29.26亿元,中行、建行、工行和农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整体上市。二是央行专项票据成功兑付、统一法人社组建完成,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10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23.02亿元,较改革前的2002年增长5.2倍。三是市农发行在做好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贷款新业务,金融支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截至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50.92亿元,较2005年末增加152.37亿元,增长154.61%;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当年实现盈利6.18亿元,比2005年增加5.85亿元,增长1772.73%。
(六)保险市场蓬勃发展,为铜川经济社会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是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截至2010年末,全市已有保险公司市级机构15家,区县及以下保险分支机构48个,保险从业人员3000余人。二是保险业务快速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4.85亿元,同比增长18.58%;保险密度577.38元/人,较2006年增加331.74元/人。三是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保险业共赔款和给付超过6亿元。四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积极做好传统财产险、人身险业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了三农、养老、医疗和涉及安全生产、建筑工程、公众安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业务。
(七)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截至2010年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连通全市所有金融机构,为全市5000余户企业和18万信贷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建立了中小企业和个人信息查询平台,为金融机构信贷调查提供了可靠的信用信息支持。二是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规划》、《铜川市诚信企业评定暂行办法》、《铜川市政银企金融生态信息通报制度》,同时,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截至2010年末,全市评定信用户58270户,占到农户总数的52.19%;评定信用村、镇225个,占全市村镇总数的41.44%。
总之,“十一五”期间,铜川金融业虽然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初步转型时期,金融服务覆盖率较低、金融业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效率还不高,金融资源优势还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贷款集中度较高、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还相当缓慢,在结构、质量、效益、制度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铜川金融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各项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积极落实的关键时期,铜川经济仍将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国内金融业变革、产业转移的背景下,铜川金融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1、中省政策的深入实施将为金融发展提供保障。“十二五”期间,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必将出台一系列经济金融的有利政策,《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铜川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力实施及被列为陕甘宁革命老区生态能源经济协调发展试验区成员的政策机遇,将为铜川金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十二五”期间,随着铜川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力度、深度的进一步加强,金融业增速将明显加快,国内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将不断增大。
2、经济增长为金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十一五”以来,铜川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连续7年位居全省前列,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全市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十二五”期间,铜川将全力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并以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接续产业为重点,着力支持打造煤电、铝业、水泥、新兴产业四个百亿元产业集群,促进资源转化和产业链延伸,这将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3、区位优势日趋显现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机遇。铜川被列为关天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区位优势凸显。加之与西安相比较低的房地产价格、营商成本和在建的八大工业园区的优势,也为积极承接东部和西安的工业产业转移注入了有利因素,金融业必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挑战。
1、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对资金供给提出挑战。目前,铜川正处于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已开工和新开工项目的信贷需求旺盛,而金融供给能力难以满足经济发展要求。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十一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7.9%,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23亿元。但反映对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中长期贷款增速趋缓。从存贷比情况看,2006年至今全市存贷比一直处在持续下降中,新增存款用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容乐观。
2、经济主体多方位金融需求对金融组织体系提出挑战。随着经济发展层次的提高,经济主体对金融的需求将从单一的银行信贷逐步转向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创投等全方位的需求。从全市金融组织体系分布看,银行类金融机构仍居于主导地位,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机构发展缓慢。
3、经济主体金融产品需求对金融产品创新提出挑战。从目前全市金融产品的发展来看,一方面,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相对单一,大部分仍以传统业务为主,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偏小;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偏弱,尽管个别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引入了不少创新型产品,但体现全市经济特色的独创型产品匮乏。
三、“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金融服务于铜川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不动摇,充分发挥金融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注重“六个围绕”:围绕内涵式发展要求,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的金融支持,改善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围绕关天经济规划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定位,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文化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围绕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围绕国家出台的发展民营经济新36条,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提高民营经济在全市GDP中的比重,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围绕和谐铜川建设,加大对民生工程和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教育活动,提高农民金融知识水平。加强“三个提升”:加快信贷投放速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使之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提升金融竞争力和对GDP的贡献度;加快金融体系建设,争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铜川设立分支机构,提升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实力。着力解决金融改革发展中的根本性问题,防范信贷风险,努力实现全市经济金融平稳较快发展。
(二)遵循的原则。
1、服从服务于大局原则。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2、“四措并举”原则。坚持“发展经济、政府推动、金融创新和社会支持”并举,推动金融业发展。
3、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正确处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与发挥政府推动作用的关系。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铜川市金融业应以“后金融危机”为契机,通过改革、创新和不断发展,建立起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分工清晰、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组织架构;继续贯彻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和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扩大企业融资规模和融资渠道;加大对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吸引优质外部金融资源来铜投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1、银行业:到201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9.4%左右;各项存款余额力争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4.4%左右;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不良贷款余额、占比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铜川设立1-2家分支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力争覆盖到全市各区县;力争设立1-2家村镇银行;以耀州区为试点,力争全市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到10家。
2、保险业。到2015年末,全市保险公司市级机构达到20家以上,比2010年末增加5家。全市保险业务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突破10亿元,力争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约20%,保险深度3.5%,保险密度1330元/人。
3、证券业和担保机构。在现有的西部证券铜川营业部的基础上,力争在铜川新区再成立1家证券营业部;积极发展商业性担保公司,到2015年末,力争组建1-2家商业性担保公司,使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达到5家以上,担保企业户数达到1500户,担保金额达到12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1、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及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的水平,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济与金融结合,提升经济发展能力。
2、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市金融办要强化职能,不断提高为金融业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完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情况沟通和业务研讨,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3、加强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的领导。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创造条件吸引金融机构来铜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来铜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引进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咨询公司等机构。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规范发展担保、再担保、典当、寄售等行业。
4、加强金融知识宣传。以农村金融知识教育试点为契机,加快金融知识教育宣传。针对全市多数中小企业对金融政策、银行运作模式生疏,获取银行贷款渠道不畅的现状,政府要搭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平台,定期邀请相关金融专家对全市中小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进行产业政策、信贷政策、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提供各类资料的合规性及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水平,为其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搞好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引导,制定有力的防范、监控措施,做到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建立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控制、化解,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确保我市金融良好运转。
(二)继续优化信贷结构,满足经济发展中合理的资金需求。
1、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以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接续产业为重点,着力支持打造煤电、铝业、水泥、新兴产业四个百亿元产业集群,促进资源转化和产业链延伸;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文件精神,改进和加强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金融服务,加大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的信贷支持。同时,按照《铜川市循环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完善煤、电、铝、水泥、陶瓷联产联营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支持,按照“421”旅游发展思路,把铜川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支持优质果业、畜牧业、观光农业、花卉苗木、农副产品及饲料加工六大生产基地建设。
2、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入。从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特点出发,制定区别于大企业的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贷后管理等信贷管理制度。调整信贷结构,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附加值高以及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规范担保程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数量和资金规模,规范担保程序、减少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增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各金融机构适当降低与担保机构合作门槛,扩大担保合作范围。增加有效担保抵押品种,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3、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消费增长。金融机构要积极培育消费信贷增长点。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发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多元化和个性化消费信贷产品,以推广银行卡带动消费信贷发展,引导消费结构升级。认真贯彻国家汽车新政、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措施,规范房地产信贷业务,支持合理的房地产信贷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不断提升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4、加大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金融业要支持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接东部和西安产业转移的能力,引进新的投资主体参与重点工业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项目主体法人资格和公司治理结构,为银行规范开展基础设施信贷创造条件。
(三)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并推动条件成熟的农村信用社积极向农村合作银行过渡。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增强其在涉农金融中的作用。扩大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加快村镇银行建设步伐,进行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试点。支持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认真落实一行三会最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突出小额信用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增信方式、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创新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的方式,从以土地流转初期的以农户信用、联保等方式支持农民之间的自发性和能人带动性流转开始,逐步过渡到村镇带动型、专业合作社带动型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探索信贷支持林权质押的途径,完善林权资产评估,支持建立权威的林权交易平台。加快林业中介机构和市场建设,探索林权管理与流通;完善保障制度,分散和分摊信贷风险,积极开展林业资产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林户贷款联保制度,在贷款行开立贷款互保金专户,林农之间相互担保,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点;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组建林业担保公司,推动设立林业担保基金,促进林业流转市场发展。
(四)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拓宽资金来源。
1、做好城投债发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国内相关地市的成功经验,通过整合城市资源向平台注入优质资产、财政资金,精选包装投资项目等手段,为城投债申报、发行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城投债早日发行上市。
2、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成立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与证监部门和证券公司等机构的良性互动,建立服务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构建长效机制,培育、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直接融资。扶持一批优质企业到国内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积极发挥创投基金作用,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储备库,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实现我市企业上市的梯次化。同时,推动现有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发挥其再融资功能。
3、为企业发债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部门要编制企业债券融资规划,制定《促进企业债券融资指导意见》,重点扶持全市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督促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债券发行条件,对全市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根据不同的债券市场条件和要求,分层次对企业进行辅导,做好前期培育和协调工作,争取利用3到5年时间培育一批大型企业使其尽快具备发债资格,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低成本资金。
4、创新保险产品,扩容保险市场。创新保险产品,针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工程保险和特殊风险保险。开发适合“三农”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广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设计巨灾保险,建立对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身、经济损失的保险机制。争取保险资金在铜川投放,支持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项目建设,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本着“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企业广泛参与,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完善组织制度、健全中介机构、融洽银企关系,使铜川形成以“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资金洼地”,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经济建设,支持铜川经济发展。
1、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协调司法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查处和制裁,财政、税收、工商等部门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政策配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尽快出台《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各金融机构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信用企业、信用单位、信用社区、信用村镇等创建活动,共同推进“诚信铜川”建设。
3、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会计、律师、评估、担保等各类中介行业组织,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为金融交易提供完善的服务,降低金融交易风险和成本,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4、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金融风险监管,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
1、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稳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发挥安全保卫和维护金融债权的作用,新闻媒体发挥在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中的舆论导向作用,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建立并逐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体系;研究建立全市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化解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金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相关事项。
2、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人民银行要继续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确保支付清算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开业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做好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运用包括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等的各种工具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经营、准入、准出等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和各监管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在遇到重大情况时能够做到迅速反应、一致行动。
3、金融机构要提高稳健运营水平。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包括服务产品、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在内的金融创新,及时报送涉及各类金融风险的报告、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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