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德阳市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德阳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德委办〔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三农”金融服务政策,进一步密切金融与“三农”的关系,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探索与构建金融服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

(二)工作思路。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构建新村金融服务“六大”体系,重点支持重大水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主导优势产业、乡村住房改造和环境打造,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坚持农民主体,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坚持市场导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投入。坚持产村相融,着力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坚持分类指导,从平原、浅丘和深丘地区实际出发,创新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坚持以点带面,支持发展一批产业特色突出、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重点新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6年3月底前,推动完成重点新村建设达标;2016年6月前,优化方案、选定模式、推广经验、畅通渠道;2016年6月起,力争通过4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涉农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涉农信贷投入持续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加速推广、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融资结构逐步优化、农村融资成本有效控制、各类政策资源协调配合,新村建设涉农贷款投放超过全省平均增速。

三、实施步骤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5年6月-2016年3月)。2015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各涉农金融机构在持续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基础上,分类选取2—3个生产要素相对集中、特色产业显著发展、示范作用明显的行政村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村,并分别确定1家主办行(社)。围绕新农村综合体、粮油基地、乡村旅游、特色种养业、农田水利、农村电子商务等重点方向,开展金融产品设计、创新金融服务。

(二)经验总结阶段(2016年3月-2016年6月)。各试点县(市、区)涉农金融机构全面总结前期重点突破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组织方式,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金融支持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7月-2020年)。全面推动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从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全面完成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村多元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在做好粮棉油收购储备等政策性业务的同时,逐步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领域,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粮食基地、农业商品基地等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农业银行提高“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考核达标率,增加涉农信贷资源配置。引导邮储银行拓展涉农业务范围,提高“三农”贷款占比。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鼓励其他金融机构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二)构建新村涉农信贷投放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产业提升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最高限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对规模不同、资产质量不同的农村经营主体,认真寻找、培育或创造有效信贷需求,积极开展信贷培植和营销等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担保方式和范围,拓展农业专合组织、涉农主体保证、农户间的联保互保,推动优质涉农企业为产业链下游农户提供保证。

(三)构建新村复合配套融资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优质涉农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园区符合条件企业上市或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融资。鼓励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人行各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直接融资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加大对新村涉外企业的人民币跨境贸易业务宣传,纳入培育名单,推动企业开展境外融资。

(四)构建新村金融业务创新体系。金融机构要创新组织、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在巩固和扩大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资产构成、经营特点、发展趋势,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灵活确定承贷主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大力发展农业机具、农业生产订单、仓单、保单和专利权质押等信贷业务,健全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试行大型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总结推广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稳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推动涉农领域的银保合作,开展农业补贴资金担保贷款、预期收益保证贷款。做好农业科研、涉农研发、农村科技服务站以及农科园区的配套金融服务。

(五)构建新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提升新村便民金融服务能力。拓展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在农村的网点,依托硬件和网络优势,加大物理网点或金融机具的布放,开展定期流动服务。着力改善新村及周边的支付服务条件,优先向新村投入设施设备,优化助农取款点和自助机具布局。加大新型银行卡的推广宣传,深化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加大网络终端设备布放密度,提高新村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的普及率。配合加大财政资金直拨力度,扩大财政资金直拨范围工作。加强新村现金和反假币服务工作。提升涉农外贸企业的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构建新村良好金融生态体系。支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颁证、交易流转平台建设以及风控措施配套,改善金融产品和服务跟进的外部环境。加快新村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搭建服务“三农”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网,开展新村信用户、信用村评选工作。建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信用评估和信用登记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村信用信息优化内部授信评价,推动完善新村信用担保机制。维护银行债权,将到期贷款本息的协助清收工作纳入新村“两委”干部的考评。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完善金融消费投诉机制,妥善处理涉农金融消费纠纷。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工具引导。人行德阳中心支行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支农再贷款限额区域分布结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促进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落实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新村建设涉农贷款优惠利率。深入推进支农再贷款引导支持新村省级粮食、惠农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用于新村两类基地建设的支农再贷款优先审批、优先匹配额度。进一步完善支农再贷款台账管理,运用支农再贷款定向支持新村及辐射区域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高标准集约化农田、特色产业、环境整治等资金需求。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优先满足新村建设涉农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对新村建设金融支持成效明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合意贷款额度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强化政策协调配合。加强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积极落实税收相关政策,制定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担保公司特别是国资背景担保公司资本金、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强化监测考核督导。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新村建设的监测统计制度,探索开展涉农信贷政策效果评估框架下的金融支持新村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分阶段制定新村建设金融支持指标,并定期分析。人行德阳中心支行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收集成功典型案例,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情况。将监测考核结果作为合意贷款动态调整、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间同业拆借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限额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德阳市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金融的市领导任组长,分管金融的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以及各涉农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分管行长任主任,市委农办、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及各涉农金融机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增强金融支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匹配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研究和信息反馈,提升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德阳金融网,构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网络融资对接平台。

(三)研究出台实施方案。金融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各主办银行要根据重点新村的建设需求、自身市场定位以及业务经营管理特点,制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分阶段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