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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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投资软环境,市政府建立了“投资德阳”网站,作为全市投资项目招商服务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该网站已于今年8月底上线试运行。为保障该平台的高效运行和有效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升招商形象,加快项目建设,市政府建立了“投资德阳”公共服务平台,将其作为全市投资项目招商服务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为保障“投资德阳”服务平台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投资德阳”(http://invest.dyzw.gov.cn)网站是德阳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建立的企业投资服务平台,作为德阳市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德阳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德阳市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重要服务载体。
第二条本网站的建设原则是: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分工负责、高效快捷、公开透明、改善环境的总体原则,设计风格美观大方、简洁庄重,体现功能完备性、布局科学性、内容特色性、运行安全性。
第三条本网站建设目标是整合服务资源,搭建企业投资全方位服务平台,宣传推介和优化德阳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和投资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该公共服务平台由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德阳市招商引资局共同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第五条按各服务栏目及内容的相关性,确定各有关单位常态化的维护、更新、管理工作职责。目前设置有“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动态、项目跟踪、招商项目、企业展示、咨询服务、投诉受理、我要投资”等九个栏目,各服务栏目及职责分工如下:
1.“投资环境”栏目主要展示我市投资环境。其中,“地理环境”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城市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交通环境”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园区建设”由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土地交易公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经济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德阳宣传片”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2.“投资政策”栏目主要展示我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国家、省的相关政策。其中,“产业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优惠政策”、“投资成本”由市招商引资局负责;“税费政策”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负责。
3.“投资动态”栏目主要展示我市重大招商引资的动态资讯及投资领域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该栏目主要由市招商引资局和市发改委分别负责。
4.“项目跟踪”栏目主要展示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全程代办的重大项目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主准备及其他责任主体等动态进展跟踪情况。该栏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5.“招商项目”栏目主要展示我市拟招商及重点推介招商项目信息。该栏目由市招商引资局负责。
6.“企业展示”栏目主要展示我市工业、服务业重大产业集群态势、重点企业风貌及上下游配套发展前景。该栏目由市经信委和市商务局分别负责。
7.“咨询服务”栏目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交流的平台,提供电子政务大厅部门在线咨询和本网站综合咨询两种方式。本网综合咨询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办理或分送相关部门办理回复。
8.“投诉受理”栏目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对投资环境、政府服务、项目推进等各方面的诉求通道。该栏目由市监察局负责。
9.“我要投资”栏目对我市主要投资行业的审批流程、申报要求进行场景式展示,为申请人报审提供引导服务。该栏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第六条市级各相关单位应确立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网站相关工作,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工作机构建立固定的联络机制。
第七条本网站技术设计、维护升级、网络安全等工作主要由签约网络设计公司负责。
第三章内容更新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应按工作职责负责网站相应栏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充实和更新,并对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真实性、安全性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信息的受理、审核和发布,同时负责对各部门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测。
第九条政策法规、产业规划、招商项目、企业展示、经济数据等常态类信息,应在新政策、新规定、新情况等出现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并对已作废政策及时提出取消发布申请。
第十条招商资讯、行业资讯、项目动向等工作动态类信息,应在新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按照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内容真实、图文并茂的要求,保证稿件质量。
第十一条本网站信息发布遵循“责任部门编辑——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签批——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审核——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基本流程实施。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由报送部门领导负责把关。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凶杀、教唆犯罪等信息。
第五章考核机制
第十四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纳入有关部门月度政务服务考核评分,计入年终市政府的政务服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并报请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对于长期不更新的常态类信息,各部门需按年度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招商引资局、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吸纳部分投资者参与,对市级投资项目服务情况,以月度考核为基础,共同评选推荐每年度投资项目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报请市政府通报表彰。市政府每年列支50万元作为“投资德阳”平台促进投资项目落地、开工、投产有突出成绩的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考核奖励范围主要是围绕投资项目“部门窗口-政务中心-市政府”三级协调体系,为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审批服务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综合协调部门、效能监察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县(市、区)相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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