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色达县2013年度第二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色达县2013年度第二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甘府函〔2013〕248号

色达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13年度第二批农牧民新建宅基地占用农用地总量转用的请示》(色府〔2013〕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公顷农用地(均为天然牧草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请你县自行平衡所占耕地,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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