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等4个实施方案及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甘办发〔2015〕21号
颁布日期:2015-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等4个实施方案及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办发〔2015〕2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期出台的稳增长一揽子举措,州政府研究制定了《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方案》《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实施方案》和《甘孜州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现一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甘孜州市场拓展扩大甘孜产品销售活动实施计划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9日

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

一、落实降低省级电网大工业电价。降低四川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类别目录电价和到户电价。根据四川电网大工业电价从4月20日起每千瓦时下调2.01分的规定,我州留存电量大工业用户及四川电网大工业用户的到户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2.01分。(发改委,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拓展留存电量使用范围,推进发展工业经济和飞地经济。支持甘眉工业园区存量、增量企业使用留存电量。除启明星铝业以外,不断扩大甘眉工业园区内留存电量使用范围。今年已有园区其他存量企业开始使用留存电量,今后园区新招商引资企业也可按政策要求使用留存电量,切实支持飞地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州内工业企业使用留存电量,提升州内招商引资吸引力。积极支持州内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供配电规定的工业企业使用留存电量,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用电成本。对2015年新引进的规模以上大工业的电网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由供电公司筹资予以解决,切实降低我州潜在规模以上用户的前期电网建设投入、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和生产用电成本,提升州内招商引资吸引力,支持我州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合作局,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

三、积极推进独立供电区域电力体制改革,扶持独立供电区域内工矿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九龙里伍铜矿、白玉呷村银矿等工业企业所在独立供电区域电力体制的改革。理顺独立供电区域的电力体制,供电企业要担负独立供电区域的供电任务,提高供电可靠性,切实降低工矿企业电费负担及电网运维成本,扶持独立供区内工矿企业发展。(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

四、继续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用电。对我州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企业生产用电继续实行电价优惠扶持,将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用电或加工生产年用电量在35000千瓦时及以上的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企业纳入电价优惠范围,通过将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生产用电划入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类别,按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下浮10%执行,切实降低生产用电成本,支持我州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

五、开展资源要素价格专项检查。在全州开展以电力价格为重点的资源要素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对电价中的搭车收费、超范围和超标准收费行为进行清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电价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铺平道路。(发改委、州级有关单位,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

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突出重点招大引强,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等要求,全面承接国家和省近年来新出台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有关优惠政策,尽快修改完善《甘孜藏族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并结合《甘孜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严格督促落实。充分运用广东对口援助、各类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平台,积极参加中国西部(四川)进口商品展暨国际投资合作洽谈会、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专题招商活动等,大力推介旅游等“六大产业”重点招商项目;持续开展“小分队招商”“知名企业进甘孜”等活动,重点举办“圣洁甘孜·走进深圳”投资促进推介会、纪念红军长征八十周年系列投资合作推介会等,大力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有针对性的寻找目标企业,积极与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对接洽谈,加强对有投资意向企业的后续跟踪;邀请大企业、大集团进州考察,寻求合作商机,促成一批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我州。年内力争签约项目300亿元以上,到位资金105亿元。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督促和落实,力争重大投资项目当年投资计划签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90%、80%、50%。狠抓2014年已签约的25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并力争年内完成30亿元投资任务。(商务合作局、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发改委、旅发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畜牧局、文化体育广播局、外事侨台办、工商局、群援办,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二、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审批”投资审批模式。州、县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可成立项目代办中心,对投资项目开展代办业务;设立投资项目接件窗口,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并联审批要求,对外商外资、国内企业等来州投资均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分别处理”的审批方式,对瓶颈性、拗动性、带动性的项目实行容缺办理制。加快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不必要的中间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合作局、外事侨台办、工商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三、大力发展工业及园区经济。有关县和州级单位要成立工业及园区经济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业及园区建设。一是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加快推进青稞、玉米、俄色茶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加快南派藏药研发,促进“然降多吉”早日投产;大力开发甘孜嘎玛博绣、白玉河坡、稻城阿西土陶等民族民间手工艺产品。二是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项目争取,鼓励和支持企业迁建、改建、扩建的技术改造和重组改造。三是规范项目储备、遴选、申报和验收工作,加大技改创新力度。四是督促甘眉园区、湾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康泸产业集中区和康南、康东、康北3个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制定督促考核等措施,督促各县和有关单位加大对工业及园区建设的投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改委、科技局、农业畜牧局、商务合作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四、拓展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全面开展财政沉淀资金清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弥补建设资金缺口。(财政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落实“非禁即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等领域。(工商局、国资委,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支持民营资本在州内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州政府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时开展“政企、银企”对接活动,帮助州内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强化旅游产业金融支持,制定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措施;涉农银行业机构要建立完善乡村旅游信贷产品,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制定州内自主和参股开发水电项目融资方案,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加大特色园区信贷支持,建立完善适合园区特点的授信及担保机制,帮助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加大农民专合组织金融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等级评定机制,稳步构建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授信管理模式,研究推出风险度小、推广价值高的农民合作组织专项贷款新品种。探索推广经营权、生产资料动产、农产品抵(质)押等信贷模式,缓解涉农企业抵押担保不足问题。(州政府金融办、发改委、旅发委、国资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畜牧局、商务合作局、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支持成长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桑吉卓玛、青藏谷地等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等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州内企业争取“新三板”、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在“新三板”、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资产证券化。州发改委、州政府金融办、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要加强指导,帮助项目(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根据项目(企业)意愿和项目成熟度,要在今年6月底完成我州拟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和使用保险资金的重大项目(企业)上报工作。积极向保险机构推荐一批全域旅游、生态能源、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重大项目,争取险资直投。(州政府金融办、州发改委、财政局、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辖内各财险公司,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七、探索实施PPP、BOT等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015年,在全州除康定、稻城、泸定县外的15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上推广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管理运营;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采用“统贷总承包”方式加快推进干部周转房建设,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率;对其它政府投资项目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选择“BOT、BOOT”等建设模式。(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农发行甘孜分行,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八、加强用电要素保障。落实省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01分政策,下调我州县级及以下趸售电价,降低县级及以下电网运营成本,确保民生用电。加大重点企业、特色优势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飞地工业园区”生产用电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留存电量增量和存量实施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用户可使用留存电量。落实省政府将富余电量消纳由增量扩大到存量的政策,继续扩大丰水期富余电量实施范围,加大用电消纳培育力度,将工业、商业用电均纳入丰水期富余电量实施范围,降低水电弃水量和工商业用电成本。(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电力甘孜分公司)

九、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给予重点倾斜,全面落实“省匹配70%、地方匹配30%”的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政策。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削减或收回违反合同约定事项或达不到约定标准等项目用地。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可根据产业周期将一般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分别确定为10年、20年、30年。进一步盘活存量,对前3年(不含当年)批准征收土地累计征地率或供地率低于60%的县,予以通报预警,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土资源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十、建立投资促进工作州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甘孜州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推进全州投资促进和工业园区发展战略、重要措施和重要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协调会,对引进内外资重要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政策支持等重要事宜进行研究、协调和统筹,促进项目落地。(商务合作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对今年确定的170个州级重点项目,采取“四专四单”方式推进,即:专门班子跟进项目实施,专题研究协调存在的问题,专人挂联掌握项目动态,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和项目清单、时序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传递压力,形成重点项目推进合力,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建设步伐。(发改委、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方案

一、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建立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风险基金,承担风险补偿、企业应急转贷、融资担保等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对“六大产业”有关企业金融支持。建立完善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按比例逐年增资扩容。继续落实财政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州政府金融办)

二、完善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参与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部分转移担保机构风险,提升担保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各县参股或发起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推进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州惠民担保公司合并进程,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确定财政注资频度和额度,强化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州政府金融办、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三、切实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研究出台《甘孜州支持企业直接融资的意见》,加快州内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未来3到5年,按照“培植一批、储备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在全州培植20-30家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年内在“新三板”挂牌上市1家企业,2018年末全州上市公司达到3家以上,对挂牌上市企业实施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明确财税、土地、信贷、奖补等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尽快填补我州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方面的政策空白。鼓励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并对承销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增强企业运用保险资金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各种渠道平台,向外推介重点项目,引导保险资金投向州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探索推出“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州政府金融办、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辖内各财险公司,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工作,加大对服务水平的奖励考核力度。二是制定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工作计划,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精准落地定向调控支持政策,深入实施“百家十亿”诚信小微企业融资培育计划。三是各银行机构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等因素合理设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丰富完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优化审贷流程,缩短审贷时间,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四是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定向降准”、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调整存贷比统计口径等政策,持续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积极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确保2015年新增贷款总额50%以上用于支持实体小微企业发展。五是继续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持续跟踪示范区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服务情况,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探索提供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州政府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委、财政局、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

五、加大银政企对接工作力度。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银政企对接协调机制,按季、按需组织开展融资对接。年内组织开展主题为“促进银企互信共赢、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银企对接活动,安排启动康定、泸定、丹巴、九龙东部四县开展县级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一库一网一中心”(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金融服务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充分发挥“一库一网一中心”促进企业融资的平台功能。建立完善分组分类重点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帮助企业及时落实好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自有资金到位等要件,促进潜在融资需求及时转化为有效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前瞻性地介入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有效融资需求,加快审贷速度,及时实现项目融资授信。(政府金融办、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六、帮助困难企业脱困发展。州、县联动,建立“六大产业”重点企业动态名录,供银行机构执行“有保有控”信贷政策参考。对在转型升级中出现资金链紧张等暂时性困难的重点企业,积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金融帮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停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并在本金展期、降低利息等方面予以帮扶,为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实现转型升级创造必要条件。(州政府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有关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七、探索实施逆周期调节要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用好用活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准、再贷款和合意贷款增量调控等政策措施,发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政策倾斜优势,用足现有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探索实施有效缓解银行顺周期行为的金融监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经济转型发展的客观需求,逐步调整客户准入、评级、授信等信贷标准,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增强企业的信贷资金可获得性。(州政府金融办、扶贫移民局、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

八、组织开展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各县要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对银行机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以及表内业务表外化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查处。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减轻企业正常利息支付之外的财务负担。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各县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金融办、人行甘孜中支、甘孜银监分局)

大力开拓市场扩大甘孜产品销售的实施方案

一、大力开拓州内消费市场。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重点展会与区域展会、展会与专项促销活动、面上促销与企业促销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以展会和节庆促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购物活动,在全州城乡持续掀起促销热潮。一是组织州内企业参加5场次全省性和省内重点区域展会,拓展省内市场。二是将惠民促销与旅游营销宣传结合,着力培育本州区域性展会,举办甘孜州第二届旅游商品展销会,培育区域品牌会展。三是各县组织9场次以上以节庆促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购物活动,实现商旅融合发展。四是大力发展、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促进入境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拓展旅游消费。五是组织产销对接。开展应季农产品产销对接,分产业组织州内工业产品参加省内销售对接。支持企业产品“互采互用、供销对接”,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使用本地产品。对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且效果较好的节庆促销活动和参与市场开拓积极性高的企业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严格落实宾馆饭店执行与一般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的价格政策。(商务合作局、发改委、旅发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畜牧局、文化体育广播局、工商局、质监局)

二、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利用州外综合性展会和全国知名品牌展会平台,组织引导我州企业走出去拓展销售市场。选择全国有影响的区域中心城市举办的知名品牌展会,搭建“圣洁甘孜”公共品牌,组织州内农副土特产品、非遗文化和民族手工艺产品等进行集中统一展销。全年参加“川货全国行”5站活动。继续实施巩固广东,开辟浙江,走进北京系列活动,利用在广东等地开展的甘孜州文化旅游暨投资合作推介系列活动,展示展销我州特色优质产品。对积极参加“川货全国行”和其他国内市场拓展活动的企业,在交通运输等费用上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市场拓展活动中成效显著,带动性明显,年销售甘孜产品金额500万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商务合作局、发改委、旅发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局、农业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

三、推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以参加国内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展会为载体,继续开展“万企出国门”活动。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中介承办”的原则,采用参展与推介、考察与对接、设点与投资、国内与境外、现场洽谈与跨境电商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州内企业出国门、闯世界、拓市场。全年组织州内9家左右外贸出口企业参加5场次境外市场拓展活动。对出境参展企业及州内企业发展外贸综合服务、改造和研发出口产品技术给予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州内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对外贸出口业绩好、带动性强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商务合作局、发改委、旅发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局、农业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

四、大力促进产品包装质量升级。强化政府对企业产品包装质量的管理服务功能,鼓励支持产品生产企业对现有的产品包装质量提档升级,分行业、分类别确立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实施产品包装质量提升。加强政府对甘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防伪认证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及管理,鼓励支持州内企业参与产品防伪认证与追溯体系,在包装上印制防伪码标识,将政府的质检信息和企业的自检信息与第三方防伪溯源平台进行对接,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可查的基础性生产信息和产品信息。加快推进“圣洁甘孜”公共品牌申报注册,鼓励支持州内名优特产品申报认领“圣洁甘孜”公共品牌,完成产品目录编制,统一产品包装形象标识,打造一批质量上乘、包装新颖、市场畅销,具有显著地域识别标识的“圣洁甘孜”产品。(州委农办、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旅发委、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局、农业畜牧局、商务合作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

五、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探索适合我州发展的“互联网+”运行模式,大力推广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依托州内康定、亚丁机场,创新“飞机+”经济发展新兴模式,以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拉动州内特色产品的销售,带动电商及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组织州内企业积极参加省上举办的川茶网购节、川酒网购专场、名优特网购专场等网络交易会,拓展甘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空间,力争年内发展线上企业达10家以上,交易额较2014年增长10%以上。鼓励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注册在州内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行业垂直平台销售甘孜产品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资金奖励。大力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垂直平台、农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发展旅游电商,提高智慧旅游水平,促进旅游信息消费。(商务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旅发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

六、健全完善流通体系。切实加强城市、重点旅游集镇商品配送,并逐步向农牧区推广。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集“餐、购、销、娱、服务”为一体的乡镇商贸服务中心、二级配送中心等商贸综合服务体,逐步形成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代表的现代流通网络。年内计划新建1个重点商贸流通示范镇,新(续)建8个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成5个“圣洁甘孜”系列农特产品营销专柜。围绕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所需,整合商务、粮食、通讯、金融等多部门、多行业资源,指导农家店不断拓展农村流通网络的“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功能,年内续建完成农家店95个,进一步缓解农牧民群众买难卖难问题。畅通农特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实施商贸流通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加大旅游集镇农贸市场、特色产品展销中心、果蔬冷冻保鲜库等项目建设,年内计划新建和改造1个农贸市场、1个果蔬冷冻保鲜库。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年内计划新建1个物流服务联盟、4个公路货运班车、1个城乡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商务合作局、州委农办、发改委、财政局)

七、强化工作保障机制。成立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情况报送、会商督促、告知问责等工作制度。强化政府在扩大消费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商会参与”的市场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减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甘孜州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有关问题。

(三)协调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流转,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统筹全州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环境治理工作等。协调解决影响我州经济发展全局的投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统筹和研究全州重大及专项对外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活动。

(五)督促协调有关县和单位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推进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州政府相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具体成员如下:

召集人:陈忠义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召集人:舒大春州政府副州长

葛宁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王方霖州政府秘书长

程永红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雪峰州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叶绍军州政府副秘书长

牛麦青云州政府副秘书长

拥措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兰芝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杨志贵州委农办主任

王成康州发改委主任

肖峰州旅发委主任

何康军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马国忠州国资委主任

格绒州财政局局长

昂波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亮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扎西彭措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松呷州农业畜牧局局长

李凡州商务合作局局长

龚建忠州文化体育广播局局长

张平林州外事侨台办主任

丁淑娟州工商局局长

联席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合作局,李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议题涉及的相关县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州委、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参会指导,共同督促落实工作任务。

三、相关单位职责

(一)研究讨论对外开放和投资促进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针对涉及本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

(二)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议,按时完成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工作并向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般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拟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参加人员名单,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确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落实,同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备案。

附件:

甘孜州市场拓展扩大甘孜产品销售活动实施计划表

http://www.gzz.gov.cn/10000/10011/10012/10015/2015/06/27/10472167.shtml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