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广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广安府复[2013]124号
颁布日期:2013-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广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查确认广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请示》(广市国土资〔2013〕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市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划分和各类用途的基准地价价格的设定,具体为: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

商业地价元/平方米310021801390800400

万元/亩206.67145.3492.6753.3426.67

住宅

地价元/平方米188413501005680/

万元/亩125.6090.0067.0045.34

工业

地价元/平方米300////

万元/亩20.00/

二、接此批复后,请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按规定公布实施。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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