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函[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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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
《201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已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201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重点,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广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学法在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重点学习以下方面内容:
(一)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市政府领导安排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承办单位
该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协调,市级各部门负责,商邀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具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学习部门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安排人员讲解;
(二)学习民商事基本法律,由市政府法制办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讲解;
(三)学习行政诉讼法,由市政府法制办邀请中级人民法院人员讲解。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学习计划,及时安排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切实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责任规定,准确把握立法宗旨、目的,认真组织起草汇报解读稿,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参考。在讲解方式上,力求重点突出、语言精炼、逻辑分明、层次清楚。
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在常务会议召开前,组织对汇报解读稿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同时,要认真分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经验和方法,着力提高学法质量和实效。
五、学习计划
序号
学习内容
承办单位
备注
第1讲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
第2讲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24日出台
第3讲
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
法律制度
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
第4讲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市工商局
第5讲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
市农业局
第6讲
行政诉讼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
2014年修订
第7讲
环境保护法
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修订
第8讲
安全生产法
市安全监管局
2014年修订
第9讲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市规划局
第10讲
政府采购法
市财政局
2014年修订
第11讲
公司法
市工商局
2013年修订
第12讲
价格法和收费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
第13讲
国有资产管理法
市财政局
第14讲
产品质量法
市质监局
第15讲
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16讲
合同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第17讲
教育法律法规
市教育体育局
第18讲
反恐怖法
市公安局
法律草案在
审议中
(注:以上法律、法规名称均为简称,该计划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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