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13 2017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金融办制定的《乐山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已经2013年7月25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乐山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既是重要的现代服务产业,也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保障。根据我市实际,依据市委、市政府对金融业发展实现“三翻番、三建成、一领先”的总体目标,制订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

一、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一)全市金融业发展基础较好。

近年来,全市金融业发展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2012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5家、营业网点560个,总资产1496亿元,总负债144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66.8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09.27亿元;保险机构35家,总资产3.2亿元,保费收入29.29亿元,赔款和给付支出9.48亿元,赔案件数51.13万件,保险密度826元/人,保险深度2.82%;证券、期货机构6家、营业网点16个,总资产95.85亿元,其中客户资产92.33亿元,证券账户数24.86万户,当年股票交易金额625.59亿元,基金交易金额1.47亿元,期货交易金额326.89亿元;融资担保公司24家,总资产17亿元,总负债5.63亿元,当年担保发生额67.85亿元,在保余额65.26亿元;小额贷款公司7家,总资产10.91亿元,当年贷款发生额14.68亿元,贷款余额8.9亿元。全市金融系统从业人员2.52万人,占全市城镇就业人员的4.44%;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3.76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2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2.49%;纳税总额8.86亿元,其中地税入库收入5.64亿元,占全市地税总收入的10%。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乐山已成为全省除成都外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的城市,各项金融业务量在全省名列前茅,金融辐射力大为增强。2013年4月,省政府金融办公布的全省各市州金融业发展状况排名中,乐山金融业发展综合排名居全省第四位,其中: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列第三、金融业发展深化程度列第二、地方金融发展水平列第四、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列第五、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程度列第六。

(二)全市金融业发展前景广阔。

乐山位于成渝、川南、攀西三大经济区“交汇点、连接处、结合部”,横跨成渝经济区成绵乐发展带和沿长江发展带,是成都经济区核心圈层的重要枢纽城市、成渝经济区重要交通节点和港口城市,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为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乐山确立了到2017年GDP和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基本建成“双百”大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奋斗目标。随着“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的深入推进和工业“双百双千”培育工程的实施,必然带来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全市的大聚集,给全市的产业、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也必将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广阔空间。

二、金融业在推进乐山更快更好更高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金融业具有融通资金、配置资源、参与社会经济管理活动等重要功能,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功能性作用无可替代。乐山经济的大发展,必然要求金融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加快发展金融业,已成为乐山当前形势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选择。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到2017年GDP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的奋斗目标,即到2017年GDP总量达到2000亿元。据乐山2005年至2012年的经济、金融指标统计,GDP增长与银行信贷增长的依存度为1:0.81,类比分析到2017年全市GDP达到2000亿元,需要配置800亿元的信贷资源。同时,我市实施“大城市”、“大交通”、“大产业”、“大招商”项目多、投资额大,其中70%-80%的投资需要银行给予信贷支持。由此可见,加快发展金融业既是实现翻番目标的重要条件,也是壮大产业经济,强化投资拉动,不断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

三、全市金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金融产业作为乐山的战略性产业、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探索金融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途径、新举措,努力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多样性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金融创新,不断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乐山金融市场的竞争力、集聚力,提升乐山金融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末,全市金融业实现“三翻番、三建成、一领先”发展目标,即:银行存款、贷款、其他融资余额均实现翻番;初步建成四川金融次中心、金融生态环境优质示范中心、金融运行安全中心;金融发展规模、质量、环境等方面达到西部同级城市领先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到2017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纳税总额占全市地税入库收入的12%以上。

2.扩大银行经营规模和网点布局。到2017年末,全市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以上,其中:村镇银行5家、外资银行1家、商业银行4家。主要银行机构均应在县(市、区)布点设立分支机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和其他融资余额分别达到2500亿元、1600亿元、9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3.活跃证券期货市场。到2017年末,新增首发上市融资企业2家(含场外股权交易)、上市公司再融资1家,融资总额50亿元以上;新增证券、期货交易机构4家以上。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继续活跃,投资者教育持续加强,现场交易逐步取消,年交易金额达1500亿元以上。

4.加快保险市场发展。到2017年末,新增保险机构5家以上。进一步拓宽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市保费收入力争达到60亿元以上,保险深度力争达到4%,保险密度力争超过1600元/人。

5.稳健发展准金融机构。到2017年末,建立覆盖全市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布局,新增机构26家以上;风险承担能力显著提高,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通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的融资总额达150亿元以上,其中: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50亿元以上。

四、发展重点

(一)有序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基层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1.提升金融机构的聚集密度和服务深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来乐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力争到2017年末,全市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以上,机构总数达到35家以上,力争实现无外资银行的突破。积极支持外来银行与本地银行开展合作,扩大市场竞争力,增强市场活力;鼓励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扩大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的覆盖面。积极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达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有效、资产优良、风险管理水平高、盈利能力强的目标。

2.积极推动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实力雄厚、稳健优质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在乐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承销、经纪、购并、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资产评估等多种业务。力争到2017年全市新增证券期货类分支机构4家以上,总数达到10家以上,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完善的市场体系。

3.大力推进保险市场发展。争取资产结构好、偿付能力强、信用等级优的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来乐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到2017年,新增保险机构5家以上,总数达到40家以上。

4.支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发展。审慎推动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支持和鼓励乐山大型骨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到2017年,力争设立财务公司1家,租赁融资、信托融资等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加快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跨区经营。

1.做大做强市商业银行。支持乐山市商业银行实施“一身、两翼”发展战略,建立两年一次的定期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乐山市商业银行到市外新设分行、支行或村镇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到2017年末,乐山市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抗风险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5%以上,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跨区设立分支机构5家以上。

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乐山实际,积极推进和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3.鼓励发展村镇银行。有序引进域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来乐山设立村镇银行;鼓励乐山市商业银行、三江农村商业银行在市内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村镇银行。

(三)有序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

1.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创新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方式,逐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信息共通的合作机制。建立两类机构核心资本补充机制,鼓励机构通过股东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行业整合、重组并购等方式扩大核心资本规模。通过市场手段,建立两类机构适当竞争、有序发展的良性格局。整合全市融资担保公司资源,探索成立再担保集团公司。探索建立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改善和提高融资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

2.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由市、县两级政府控股、民营资本参与的小贷集团,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其发展成乐山重要的金融力量,并转制为村镇银行。鼓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到2017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30家以上。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保险市场建设。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大力推进融资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分类指导,积极利用现有壳资源,对部分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进行有效战略重组;建立可上市公司资源储备库,推动优质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进行融资。积极拓展债券市场,提高债券融资比重,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建立企业债券融资培育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工具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到2017年,形成融资渠道多、融资规模大的良好格局。

2.大力拓展保险业务领域,拓宽保险覆盖面。提供多层次的保险服务,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险种,充分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保障经济的功能。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领域,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将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种植业(如林业、苗圃等)、养殖业(如兔、水产品、奶牛等)逐步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大力推广发展公众责任保险业务,不断拓宽人身保险品种和保险范围;引导和鼓励保险资金进入能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强化保险资金的就地转化能力。到2017年,形成多层次的保险市场体系,建成影响川中、川南地区并辐射全省的保险增长极。

(五)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服务经济的功能。

1.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继续推动已改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落实改革措施,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拓展农业发展银行商业化经营业务领域。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支持其做大做强。引进证券机构和中介机构,健全和发展乐山地方资本市场服务。加快推进保险业改革,形成专业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保险市场主体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2.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实际,积极引进、开发、推广符合金融需求的各种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多元化的需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针对全市农村经济特点,结合地方区域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展以股票、债券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业务。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成本和规避汇率风险;积极推动银团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并购贷款、资产证券化、银证合作等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金融服务水平。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统筹规划建设“金融一条街”,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逐步入驻“金融一条街”。积极拓展支付体系服务深度和广度,提高资金清算速度。力争实现网银跨行支付的直通式跨行清算系统,支持建设外币支付系统,加快资金流转速度。继续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大力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积极拓展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完善支付手段,鼓励持卡消费,提高银行卡消费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积极推进现代国库服务建设,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覆盖区域,探索建立国库资金风险预警机制。积极推广金融IC卡,提升乐山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乐山国际优秀旅游城市形象。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要。

2.打造金融服务高地,提升金融后台和金融外包服务水平。推动金融产业聚集基地建设,完善各种配套功能,积极引进各金融机构的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运营中心。提升乐山清分中心的钞票清分能力,承担川南片区的残损券抽查、销毁和流通券清分等任务。加快推进钞票配送中心建设,承担全市和川南其他各市的钞票配送任务。充分利用乐山自然灾害少的区位优势,建立数据灾备中心、信息安全中心。全力引进和培育客户服务、金融分析、等级评估、市场调研、档案管理等服务现代金融产业的相关企业。给予外包服务企业相应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为区域实体经济的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等提供金融支持。

(七)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有序推进“信用乐山”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维护安全”的基本原则,构建体系完善、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活动,逐步形成“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整合银行、公安、工商、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部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积极培育信用市场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健全的金融市场信用评级体系,增强征信系统在金融机构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的功效。

3.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发挥现有工作机制的作用,以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抓好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金融、学习金融、运用现代金融知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4.进一步推动金融监管环境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巩固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造监管协作平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着力防范信贷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成本可测的前提下创新风险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理长效机制,提高金融业整体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为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八)加强经济环境建设,创建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1.加快经济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和天府新区、成渝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科技经济、文旅经济、山区经济、临港经济、商务区经济,做强做优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和人居环境,推动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聚集,促进产业发展,活跃消费市场,使金融交易更加便捷,金融需求更加旺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效促进金融信贷结构的优化,为金融创新提供持续增长的动力。

2.加强人才环境建设。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大金融人才的聚集度,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积极支持金融类高校在乐设立分校,通过开设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快知识更新,提供可持续的人才供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依靠乐山宜居的生活环境、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机遇,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金融人才来乐发展。协调解决优秀金融人才工资福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市金融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贯彻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全市经济金融形势,研究解决金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市委、市政府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及省级各金融机构定期联系制度,积极争取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金融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具体政策,明确金融工作职能部门,落实专职监管人员,使金融监管力量与当地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任务相匹配。

(二)构筑长效的政策支撑体系。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乐山金融产业在金融准入、机构设置、市场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率先进行改革试点和适当的政策倾斜,形成支持金融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鼓励金融产业发展的综合扶持政策,在资金支持、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配套服务政策,解决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工商登记、业务拓展、员工培训、人才引进等问题。

(三)促进跨区金融交流联动。

加强与西部各省(市)、沿海各省(市)的经贸合作和金融交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跨区进行交流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推介活动,引入创新性金融产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乐山金融业的影响力。

(四)构建高效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提高金融业整体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客户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预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积极探索风险跟踪和风险评估方式,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全面提高风险对冲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加强银证保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组成内部自律控制、金融监管控制、社会监督控制三位一体的监控网络,保障乐山金融业稳健发展。

金融词条注释

金融增加值:金融业的全部基层单位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的价值之和。计算方法①生产法②收入法。增加值(生产法)=总产出-中间消耗。

保险密度:地区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映普及程度和保险业水平。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反映地区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地位。

公司债:证监会批准,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期限、利率、到期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企业债:中央政府所属机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由银行购买)和交易在一年限期内还本付息债券。

集合票据:2个以上10个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征信、统一注册发行、统一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工具。

资本充足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代表银行对负债的最后偿债能力,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各城市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

拨备覆盖率:银行贷款可能发生的呆坏账、准备金的使用比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分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指标宏观反映银行贷款的风险程度,及社会经济环境、诚信等情况,最佳状态100%。

再担保:是指专为担保公司,“在保业务”按一定风险代偿比例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可以分散担保风险,为担保机构增信,提高担保杠杆率(担保放大倍数)。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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