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

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改革统领金融发展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和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分类推进、统筹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把“稳”落实到总量稳定、盘活存量上,把“进”体现到结构优化、用好增量上,加快做大做强金融业,努力开创全州经济金融互动共赢发展新局面。

一、一以贯之地深入推进金融改革,提升和完善我州金融体系服务功能

(一)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推动金融机构改革不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优化金融产品结构,建立和完善适应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金融服务体系。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州内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金融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改革,着力增强金融机构自身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持之以恒地通过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州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四)贯彻落实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川办〔2013〕68号),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凉山州商业银行改革工作,支持实施稳步扩张战略,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抗御风险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五)积极争取“一行三会”和各金融机构总部、省级分行在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时,优先选择我州作为全国或全省金融改革的实验区与金融创新的先行区,通过积极参与金融改革与创新,触发外力、激活内力、凝聚合力,有效聚集和整合金融资源,促进凉山金融产业大繁荣、大发展。

(六)以省委、省政府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凉山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把西昌打造为攀西区域性金融中心,着力增强西昌作为攀西金融中心的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带动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二、稳中求进地增加金融总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要素保障

(七)准确把握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充分结合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推动银行业总量稳步增长,确保全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新增165亿元以上,各项贷款新增70亿元以上。切实发挥好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战略合作,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和信贷政策支持,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好州政府与各银行签订的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以优质项目强化对接,改进和完善政银企合作方式,促进有效信贷投放。

(八)加快保险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拓宽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全州保险的密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水平,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2亿元以上。特别是要注重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探索发展我州特色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九)发挥证券期货专业优势,稳步做大经营规模,全年实现证券期货业累计交易量400亿元以上。继续贯彻落实州政府与四川证监局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深化与深交所、上交所等机构合作,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大力推进州内企业上市工作。

(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量控制、有序发展、逐步覆盖”的思路,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规范中稳步发展,全年实现融资担保余额突破50亿元和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余额突破15亿元,进一步有效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和结构融资需求,更好地发挥两类公司在金融服务中拾遗补缺的作用。

(十一)准确把握国家、省、州支持和鼓励扩大直接融资的有利形势,加快推动发展直接融资,引导企业学会运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以及股权、信托、金融租赁、基金、银行表外融资等融资工具,积极拓展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提质增效地优化信贷融资结构,着力增强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十二)增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融合,着重加大对事关凉山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资源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

(十三)加大对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我州五大优势资源立体开发,做大做强“7+3”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倍增计划、重点园区培育计划、百亿绿色农业产业集群的“大凉山”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特色旅游文化产业集群的“旅游带动”工程。

(十四)着重支持“五纵两横两环加航空水运”现代立体交通网络体系的交通大会战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作、“五小水利工程”、“三江”流域及中小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缅气入凉”工程、邛海湿地和泸沽湖湿地创建“国际重要湿地”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能源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十五)深刻把握我州新型城镇化发展特征,着力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求金融商机,支持加快构建“一圈四群”新型县域城镇体系和产城融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十六)把服务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对“三农”、小微企业、就业再就业、助学、扶贫开发等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着重加大对省下达的“十项民生工程”、以彝家新寨为重点的“百乡千村”新村建设工程等民生领域的有效信贷投入,全年要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

(十七)持续巩固推进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和“惠农保”保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和农村居民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促进全域凉山协调发展。

四、居安思危地强化金融监管,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十八)进一步结合凉山实际,完善全州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研究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协调机制、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十九)持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禁非法金融活动,取缔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地下钱庄、地下保单和非法外汇交易,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打击银行卡犯罪、洗钱犯罪及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加强对民间融资业务的风险监测,清理规范州内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的业务发展,构建多部门协作监管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长效机制。

(二十一)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准金融类机构等成立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协会管理职责,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新时期金融监管体系。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升聚集金融资源的软实力

(二十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金融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州级信用村、乡(镇)”、“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等主题创建实践活动。

(二十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对有关金融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发挥财税资金杠杆作用,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新型政银企关系,为促进全州金融规模稳步扩张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四)进一步加大对涉及金融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损害银行利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债权,确保金融稳定。

(二十五)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型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金融中介组织,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组织市场主体作用,帮助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与防范信用风险,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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