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凉府办发〔2010〕13号
颁布日期:2010-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意见

凉府办发〔2010〕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银监会《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四川银监局《关于推进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本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凉委发〔2010〕7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时间内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我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州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十分突出。截至2009年末,我州17个县(市)612个乡镇中,金融机构空白乡镇421个,占全州乡镇总数的69%,占全省98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42.83%,占全国2945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14.29%。目前,全州421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近200万农民群众的金融服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通过延伸服务方式,提供存取款、贷款、汇兑和中间业务(代理发放国家涉农补助资金、兑付烟叶收购款等)服务。大量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存在,以及金融机构布点的稀少,服务的单一,造成当地群众难以快捷、方便、便宜地获得基础性金融服务,既影响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内涉农金融机构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是推进金融创新,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是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全州跨越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改善民生、加快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需要。要坚持问需于民,以人为本,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努力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以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充分性和满足度为目标,科学规划,大力推进,为“三农”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一是坚持市场运作。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尊重金融机构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运用正向激励手段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实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金融机构要在成本核算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适度平衡,强化服务“三农”意识,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享受金融服务的公平性。三是坚持防范风险。注重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强化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涉农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五是坚持协作联动。加强银政、银际、银保合作,发挥整体合力,健全地方政府、当地群众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推进与维护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和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工作。六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化网点建设与多种简易便民服务形式相结合,注重农村金融服务的广泛覆盖,注重发挥金融服务的功能。根据各涉农金融机构业务拓展情况和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设施的实际状况选择金融服务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稳步实施工作计划。

(二)建立领导机构。

一是州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金融办、凉山银监分局和各涉农金融机构(农行、农信社、邮储银行及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方案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评价工作推进等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凉山银监分局。

二是各县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农行、农信社县联社、邮储银行县支行及相关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细化本县市实施方案,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推进计划实施。

三是各涉农金融机构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指导考核各县市分支机构开展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通过各级政府、各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努力,2012年底前,使我州421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基础金融服务得到全面扩大深化,金融服务品种有所增加,服务范围和业务量显著增加,更多的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充分便利的金融服务,农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农村和县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强改善,“三农”长远发展的根基更加牢固。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201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各涉农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对210个左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基础金融服务工作,扩大办理存款、贷款、汇款、转账、农村商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基础业务,金融服务覆盖面达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50%。

2.2011年为持续推进阶段。各涉农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对占比30%、125个左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继续增加服务对象,金融服务覆盖面累计达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80%。

3.2012年为巩固深化阶段。在巩固80%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同时,千方百计增加对交通、通讯等基础条件较差的剩余20%的乡镇的基础性金融服务,最终实现全州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

上述目标计划按三年时间下达,各县市政府、涉农金融机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完成任务。

三、制定措施,整体推进

州内涉农金融机构是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的主体,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和目标,明确职责,制定措施,确保工作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一)强化涉农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农行要深入实施“三农”蓝海战略,大力推广惠农卡,扩大卡业务在农村的覆盖率,增加小额贷款发放,为农民群众推广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三农”服务宗旨不动摇,植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村,克服发展中可能出现的脱离农村的倾向;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将小额贷款业务做大做强,真正实现邮储资金反哺农村;积极在我州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三农”金融服务主体;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保险的覆盖面,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扩面工作,积极推动商业保险进入“新农合”、农房保险等政策保险领域。

(二)加强基础金融服务。

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根据各乡镇交通、通讯和经济状况等,到空白乡镇新设、调整增加营业网点等固定营业场所,满足农民群众存、贷、汇、转账、保险等基本金融服务需求;按照“业务简易、组织简化、成本可控”原则,设立便民简易网点,定时定点为农户办理存贷款、结算、保险等业务;挖掘现有网点和人员潜力,调整充实基层机构人员,为空白乡镇的农户开展流动服务,解决农民存取款难、贷款难的问题。

(三)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

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农户担保抵押缺乏、收入低等特点,创新推出适宜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使其能够通过金融支持实现增收;鼓励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安装自助机具、POS终端等设备,方便取款;配备流动服务车,开展汽车银行服务,定期上门收储收贷与信贷投放,提供银行卡、电子结算等金融服务;加大电子化建设,努力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推广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的投放力度,为农户提供转账、查询、缴费等服务。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国寿保险村”、“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等的创设工作。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协作,建立乡镇金融服务联络员制度,协助银行信息采集、催收贷款、业务宣传、产品推广、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充实服务队伍。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动员内部资源,加强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积极采取开展“劳动竞赛”、组建“青年突击队”、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方式,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帮助农村金融消费者提高金融意识和使用现代金融服务的能力。

(五)加强风险管控。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克服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条件较差、管理链条较长等困难,积极防范业务风险。要依托各级政府积极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降低违约率,防范信用风险;对新开办便民服务、创新服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稽核检查,增强执行力,防范操作风险;提高安保意识,完善安防设备,依靠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确保人员、网点和自助机具的安全。

四、各方合作,共同推动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确保全面完成全州“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目标。

(一)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各县市政府要根据凉委发〔2010〕7号文件要求,专题研究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补贴政策;二是对涉农金融机构需在乡镇设立便民简易网点的,由各县市政府协调,以乡镇政府办公用房支持其作为营业场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保持相对独立,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对金融机构新设乡镇网点或开展流动服务的,各县市财政给予网点或汽车银行一定费用补贴,增强网点和服务的可持续性。对开展汽车银行服务的,按车辆购价、改装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二)实施监管准入激励与约束措施。

凉山银监分局要按照银监会要求,对撤并县域机构网点实行计划管理和指标控制;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对于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申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新设机构网点予以优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要快审快批,限时办结;对主动到空白乡镇设立网点、开展延伸服务的银行业机构,优先支持其在城市或县域适当增设分支机构,允许其跨行政区划向空白乡镇搬迁网点,对其开办新业务申请等予以优先审核;对于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开展设立简便金融机构和便民服务网点的,适度放宽在营业场所要求、安全保卫设施、人员数量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和要求。

(三)加强政务服务。

一是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对涉农金融机构设立的营业网点、ATM等自助机具,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二是公安、消防部门适当放宽便民简易网点安全设施等级标准和消防要求。三是各乡镇政府向涉农金融机构公开推荐素质好、有意愿、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农民担任金融服务联络员,加强对其管理,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加快基础建设。

通信部门要加快乡村光纤线路铺设和通信网络建设工作进程,对涉农金融机构在空白乡镇所需的线路租用费予以优惠;各县市政府和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建设,力争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实现道路硬化,方便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服务。

(五)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要结合“诚信凉山”品牌建设活动,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增强信用意识,打击逃废债,建设诚信乡镇,培养诚信公民,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六)探索新的金融服务方式。

各县市政府要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与新模式,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下辖的村组推进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推行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以国家投入和社员入股资金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短缺问题。

五、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一)加强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州领导小组要建立评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充分性、便利性评估指标,制定专门的统计制度、评估办法和动态督导机制,加强对涉农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实施目标考核。

州、县市政府将“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和各县市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年终统一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认真督促检查。

凉山银监分局要根据银监会和四川银监局要求,定期检查、通报各县市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实施与准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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