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

为推动市金融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3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金融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实现全程式常态化融资服务,形成银行机构和融资主体之间的良性对接机制,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提供咨询服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质业务咨询服务,宣传业务政策和信贷产品,对客户申贷资料进行预审,提出完善和补充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当月重点咨询的问题和需求,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方法。(牵头单位:眉山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

(二)开展信贷培训。定期举办企业信贷与财务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规范管理的水平,促使企业尽快达到银行信贷条件。全年举办重点企业财务知识和直接融资知识培训、中小企业信贷知识培训不少于3次,开办企业信贷产品和银行贷款流程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眉山银监分局)

(三)加强银企对接。及时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向银行机构推荐;组织各银行金融机构到区县、园区、企业对接,召开银企对接会不少于3次,加强银企沟通协商,推动银行机构加强融资项目、融资主体的筛选和培育,促成银企达成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眉山银监分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相关银行机构及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金融办、眉山银监分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银行机构组成的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跟踪督办金融服务落实情况,形成常态化的全程服务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二)强化目标考核。市金融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别纳入对应责任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表

附件

市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度工作计划表

项目时间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划7月下旬举办全市重点企业财务培训,邀请经济专家讲解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知识。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眉山银监分局

8月下旬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发债、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知识培训。

10月中旬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知识培训。

12月上旬开办企业信贷产品和银行贷款流程知识讲座。

划8月中旬举行金融服务中心走进天府新区视高区域项目授信签约仪式。市政府金

融办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监分局、相关银行机构及园区

10月中旬举行金融服务中心走进天府新区青龙区域项目授信签约仪式。

12月中旬召开金融服务中心走进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对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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