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阿行办发〔201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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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5〕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4月10日
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通盘谋划,全面落实2015年行署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围绕“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目标,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应急能力。突出抓好宣教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积极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一)依法行使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关系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依法做好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应对活动。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联系、主动作为、合力攻关,结合区域突发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行业监管特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的保障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突发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行业监管特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物资储备、财政保障、志愿者管理、区域协作联动等相关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推进学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盘有协调,面上有人管,线上有人抓,点上有人干。
(三)着力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凝心聚力,建立和完善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工作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整体协同作战能力。各类专项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以定期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部门会商会、趋势分析会等形式,建立常态情况下的沟通协调与非常态下的配合联动,确保专项指挥机构高效运作,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不断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意识。今年,由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修订了《阿勒泰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预案管理意识,加快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预案修订和配套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推进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求相关人员特别是指挥员要熟悉预案内容。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地、各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按照预案规定进行主动响应,发挥处置合力。各县(市)、喀管委要在修订和完善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部门预案、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突出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权威性,认真总结事件处置过程,不断检验与修订完善预案。
(五)建立应急管理督查问责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建立完善指导、督促、落实和反馈的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今年,地区将重点对应急办事机构设置、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预警信息发布、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运行等内容开展督查,指导各县(市)、喀管委、各成员单位完善与应急相关的保障规定。同时,将推行应急管理问责机制,通过对应急管理工作滞后、主管领导不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不断强化公共危机意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开展。
二、扎实做好前沿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一)加快实施应急体系规划,推动重点项目完成。2015年是地区“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要认真梳理规划落实情况,抓紧时间加大实施力度,加快推动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同时,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要提前着手谋划“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将“十三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与本部门的“十三五”规划有机衔接,推动基础能力持续增强。
(二)强化预防监测能力,确保源头治理扎实有效。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基础风险隐患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基层监测、预测设备设施投入,加快监测预测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排查整改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处重点危险路段、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方案“五落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坚持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拓宽会商形式与内容,提高地域、部门间监测预警信息快速获取与联合分析、研判和处理能力。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搭建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各县(市)、喀管委、地区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建立手机微信、大喇叭等预警发布手段,及时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及相关预防措施传递到社会公众手中,要想方设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不断提高预警的时效性、覆盖面。年内,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将抽查各类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三)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应对能力。2014年,已评选出16个地区级应急管理基层示范点,并进行了授牌与推广。各县(市)、喀管委、喀管委要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强化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行“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落实“七有”(有应急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制度、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避难场所、有科普宣传)、坚持“六抓”(抓好工作人员培训、做到工作能力提高;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有备无患;抓好信息报送,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抓好先期处置,做到及时高效;抓好协助处置,做到配合有力;抓好恢复重建,做到井然有序)。各县(市)、喀管委要在以往的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基础上,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组织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工作调研、交流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发挥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以点带面的作用。地区各部门要从行业系统层面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工作给予大力帮助与指导。各县(市)要加大对已建成示范点的巩固提升力度,实施动态化的跟踪评估,并在2015年7月前完成第二批县级基层示范点的评选命名和上报工作。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对县级应急管理基层示范点进行检查,对达到标准的应急管理基层示范点进行命名和授牌。同时,对2014年评选出的第一批地区级示范点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的要予以摘牌。
三、抓实日常工作流程,推动应急业务持续规范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地委、行署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全国“两会”、“亚欧博览会”、“周年大庆”及社会敏感节点等事件,明确值守应急要求和信息报告注意事项,完善值守应急制度及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县(市)、部门值守应急落实情况。要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报告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的工作和保障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论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各县(市)、喀管委、各部门年内要组织1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后续信息跟踪等内容的培训班。
(二)认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工作。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演练计划,从易发事件较多、潜在隐患较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着手,适时开展锻炼应急工作人员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响应部门(单位)沟通协作能力的桌面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切合实际、涉及面广、公众参与度高的应急预案演练,扩大演练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喀管委年内组织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演练科目设置要科学有效,包含队伍调动、物资保障与交通运输等实用性强的科目;组织本级跨地域拉动的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地区专项预案指挥部组织专业性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部门本级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或“实兵拉动”演练。
(三)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活动。各县(市)、喀管委、地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建立应急管理文化宣传阵地。以应急知识“六进”、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将重大节假日、各类法定宣传日宣传应急知识当成一种新常态。同时,各县(市)、喀管委、地区各部门要着手谋划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与本级应急广播系统做好对接,文广新局要积极梳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程序,将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各县(市)、喀管委年内组织综合应急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地区专项预案指挥部组织专业性应急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四)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各县(市)、喀管委、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主动探索实战性、参与性强的应急培训课程,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针对性上下功夫,让受训人员有所认知、有所作为。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为重点,对应急管理各责任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培训企业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强化培训;以教育学生、带动家庭和社会为重点,在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和学生课程内增加应急管理内容,增强应急宣教的传导效应。各县(市)、喀管委、年内举办应急管理专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各部门年内对行业系统的应急管理业务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
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一)狠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以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县(市)、喀管委要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及骨干力量的培训,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技能培训或竞赛。同时,逐步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交流合作机制及联动配合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应急救援能力的可持续提升。年内,将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进行全面摸底考核。
(二)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2015年,将实施地区应急平台一期一阶段、二阶段建设工作。各县(市)、喀管委和地区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要积极配合地区应急平台搭建工作,逐步形成以地区应急平台为中心,以各县(市)、喀管委和地区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为节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
各县(市)、喀管委要根据地区应急平台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相应的应急平台建设推进计划,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各类信息的获取能力,已完成县级应急平台建设方案审定的,要争取在年内启动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各县(市)、喀管委、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平台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平台专业人才队伍保障。要加强应急平台基础数据资源建设,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应急专家、避难场所、地理信息、人口信息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形成数据资源更新长效机制,满足不同应急情况数据资源交换的需要。
(三)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组作用。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快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专家调研专项资源,着手开展专项课题联合调研工作,为预防和应对处置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议。要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组织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辅助作用。同时,各县(市)、喀管委、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召开专家组年会,畅通专家参与工作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按照“统筹布局、分类储备、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原则,各级民政、水利、林业、农业、畜牧、粮食、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合理规划相应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加大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投入,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形成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管理机制。继续推广政府投入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多元化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物资的动态监管,建立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定期向政府应急办报备。要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征用、调用、补偿机制,细化补偿标准,加强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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