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阿行办发【201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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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制定的《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科学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地区侨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99号)要求,从2012年4月至11月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侨情调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开展侨情调查,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地区侨情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地区侨情资料库,为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实现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时点、范围和对象
侨情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零时,调查范围、对象为地区境内常住户口的归侨、侨眷。
三、调查原则、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原则。调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二)调查内容。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民族、出生地、户籍所在地、身份属别等基本信息,以及在业状况、不在业状况、原侨居国或地区、就职单位及职务、困难状况等情况;归侨侨眷海外亲属的基本情况等。
(三)调查方法。主要采取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摸底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正式实施调查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再进入调查户进行填表登记。
四、调查时间和步骤
调查工作从2012年4月5日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结束。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5日—4月20日)
1.组建队伍。地区成立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侨情调查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喀管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抽调各乡(镇)场、街道,行政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单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侨情工作的人员组建调查队伍,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2.业务培训。地区侨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喀管委侨情调查骨干参加自治区侨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统一领取调查统计软件、统计调查表和《全区侨情调查工作手册》及调查工作证件,并负责组织各县(市)、喀管委及各乡(镇、场、街道)侨情调查骨干开展培训。各县(市)、喀管委负责辖区内各乡(镇、场、街道)及各行政村(社区)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二)摸底登记阶段。(4月21日—7月20日)
1.调查摸底。在侨情调查入户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前,
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工作。
2.入户调查登记。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依据统一印制下发的侨情调查表进行侨情调查登记。
(三)数据汇总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1.数据录入。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数据录入。
2.资料上报。侨情调查资料由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和存档,地区侨务部门最终对全地区侨情调查资料进行汇总。
(四)审查验收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地区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喀管委上报的资料详实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验收。对调查数据不合格、工作不认真的进行通报,并按要求重新开展调查工作。
(五)数据统计分析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1.汇总数据分析表。
2.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3.由侨务部门形成最终侨务资料汇编。
(六)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各县(市)、喀管委上报侨情调查总结和分析报告,地区侨务部门进行汇总。
五、侨情调查表
侨情调查表格和软件统一设计,统一制作(便于数据和资料检索、统计和处理)。全部用统一的格式进行填写和汇总。侨情调查表中户编号的前四位为各县(市)、喀管委编码,具体为:0301阿勒泰市、0302布尔津县、0303哈巴河县、0304吉木乃县、0305福海县、0306富蕴县、0307青河县、0308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填写说明:侨情调查工作中的表格一律用钢笔楷体填写,要求笔迹工整、清楚。不得更改表格,如有其它重要情况需要记录时,可另用一张纸记录或在表外注明。有些重要资料可以分类另附,如:侨务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侨务工作必须掌握和了解的重要情况。侨情调查表由各县(市)、喀管委侨务部门汇总存档后,报送地区侨务部门汇总存档。并统一报送自治区侨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喀管委、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确保侨情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侨情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侨务工作,不得作为它用。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统计资料和统计对象个人、家庭及亲友情况。
(二)各县(市)、喀管委、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本级侨务部门开展好此次侨情调查工作。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方案制定、调查统计等工作;公安、民政部门要积极提供调查所需资料,为调查提供所需帮助;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相关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调查工作必须求真务实,确保侨情调查资料的质量。要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防错、防漏、防假,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真实可靠。侨情调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必须佩戴侨情调查工作证。
联系人:也尔巴合提,联系电话:2122103
附件: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阿勒泰地区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邓章武(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萨哈提别克·哈拉木别克(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李新民(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成员:俞光新(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赛克肉汗·曙亚(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
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
赵燕群(地区统计局局长)
哈吉木拉提·赛特汗(地区民政局局长)
程勇(地区公安局局长)
木拉提·卡开(阿勒泰市市长)
木合亚提·努尔木哈买提(布尔津县县长)
贾林·努尔哈米提(吉木乃县县长)
赛力克·哈布肯(福海县县长,是否已选举产生?)
沙比提·哈再孜(富蕴县县长)
马尔兰·贾克斯汗(青河县县长)
刘忠坤(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军剑(哈巴河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俞光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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