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12]27号
颁布日期:2012-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现将《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思路和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推动“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建设项目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一案三制”,强化应急基础设施,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扎实做好预案修订、应急演练、信息报告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等工作,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促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服务。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一)加快县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县市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布泊地区管委会、和静工业园、轮台工业园要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应急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各县市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至少各1个,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各类标准化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实现“六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工作机制、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传,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

(三)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依托消防队伍,积极推进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整合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织不少于20人的救援队伍,发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先期救援处置作用。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的摸底普查,优化应急储备布局,合理确定应急储备品种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商品重点企业代储制度,扩大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必需品的应急储备。

二、规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规范预案审查报批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编制进度。督促县市和部门对总体应急预案、部分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督促、指导车站、机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单位,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范制作各类预案操作流程。制定各类预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简易流程,重点做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生产和运输事故、雪灾、洪灾、地震、重大火灾等突发事件处置操作方案和流程图工作,并印制成册,切实增强操作性、实用性、指导性,为各级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强应急演练。制定各类预案演练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群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各县市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州直各部门组织1次专项应急演练;县市和部门要指导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训练,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提高基层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一)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和报告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联动处置机制,不断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加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力度,各县市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二)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制度。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扎实做好各项常态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落实日常应急值班和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一)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完成自治州应急指挥平台软硬件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和相关厅局应急平台的对接,强化移动通信保障及视频传输能力,提高自治州应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的掌控能力。进一步收集各类专题数据,通过软件实现预案管理、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模拟演练、综合评估等业务功能。

(二)各县市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和静、轮台县要采取与数字城管、网上审批、征税监控等结合的形式,加快应急平台试点建设,发挥应急平台指挥功能和作用。各县市要建立初级应急资源数据库,提前做好应急平台运行的相关基础工作。

五、推动落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

要按照自治区“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积极组织编制本级应急体系规划,争取处内全部编制发布完毕。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做好与与本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已纳入行业规划的项目,积极申报立项,加快建设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应急平台、监测预警、基层能力、避难场所、物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任务的实施主体,按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确定完成时限,逐年落实应急体系规划建设项目。

六、抓好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教育的不同阶段,开设不同课程,编印各种简明手册、挂图,介绍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各县市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州应急办对县市和州直部门分管领导及应急业务骨干进行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各县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

(二)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县市、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地震、火灾、洪灾、泥石流等灾害预防、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切实做到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进乡村,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风险和应对灾害能力。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对县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定期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进行督导检查,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抓出成效,发挥抓一个、成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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