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节能减排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节能减排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和行办发〔2010〕1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节能减排计划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0〕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计划》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计划
为认真做好2010年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和田地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达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80号)精神,结合我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坚持“应治尽治和消除违法排污”原则,继续加快工程减排和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2009年核定情况及2010年具体情况,2010年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58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400吨以内。
二、总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度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总量控制。一是制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及工业企业,按量限排、按量限产;二是把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治理项目,实施限期治理。同时,强化企业技术革新和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实现节能减排;三是加强企业监管,落实环境现场监察监管机制,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率和稳定达标率。加强总量控制监督,对重点污染源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作为企业年度总量控制的依据。
三、重点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010年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1个。督促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70吨。
(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个,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布雅煤矿电厂,预计二氧化硫减排112吨。
四、保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作为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土地规划、资源开发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考核落实、奖惩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总量控制方案和污染物削减办法,并及时建立新、扩、改建项目削减量台帐。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为主要内容,认真履行总量控制监督管理职能。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照总量控制计划和指标,重点检查辖区内排污企业是否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工程是否按进度计划建设;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装置是否按要求完成安装,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等。对未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要责令限期配套;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等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工程进展缓慢的企业要采取驻厂蹲点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程,确保和田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达标。
三是认真抓好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总量控制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治污措施的正常运转,确保总量控制计划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每月现场抽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联合监察、监测不少于1次(季节性生产的企业不少于2次)。加快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验收工作,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数据进行比对监测。及时、全面掌握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科学合理分配排污总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继续实施“净化”工程。以县城为重点,通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城镇集中供热工程、煤改气工程,减少城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附:1.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2.2010年化学需氧量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清单
3.2010年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清单
4.2010年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附件1:
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县(市)
2010年化学需氧量
控制目标
2010年二氧化硫
控制目标
全地区
5580
7400
民丰县
190
220
于田县
575
710
策勒县
420
490
洛浦县
485
760
和田县
220
500
和田市
1840
2760
墨玉县
810
880
皮山县
1040
1080
备注:各县市指标包含辖区内工业企业和城镇生活来源的排放量。
附件2:
2010年化学需氧量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清单
(单位:吨)
序号
所在地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
落实时间
有效减排时间(月)
环统企业法人代码
2008年排放量(吨)
2009年排放量(吨)
2009年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mg/L)
2010年预计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mg/L)
预计削减量(吨)
1
和田市
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2010.6.30
6
23031033-8
64
277
1500
160
70
附件3:
2010年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清单
(单位:吨)
序号
类别
所在地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有效减排时间(月)
环统企业法人代码
2008年排放量(吨)
2009年排放量(吨)
2010年排放浓度(mg/m3)
2010年预计排放浓度mg/m3)
预计削减量(吨)
1
和田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布雅煤矿电厂
结构减排。(停运火电厂,并农网电)
2010.5.30
7
23028092-5()
116
192
112
附件4:
2010年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2010年化学需氧量控制目标
2010年二氧化硫
控制目标
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拉斯奎火电厂
357
洛浦县慕士塔格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0
和田鲁新建材有限公司
75
皮山县杜瓦玉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0
和田布雅煤矿
50
和田市给排水公司
675
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
40
新疆屯河和田果业有限公司
15
新疆皮山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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