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工作方案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10] 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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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工作方案
喀署办发[2010]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现将《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新疆产业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县(市)要根据中央新一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参会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参会,特别要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转移项目的推介和企业技术难题(需求)的提出工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
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
接洽会工作方案
(地区经贸委2010年4月20日)
一、参会宗旨
为贯彻落实“新政办函[2010]31号”复函和“新经信技装[2010]194号”《关于印发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好即将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推动产学研联合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主动承接内地优势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喀什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动员地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在此次会议上广泛寻求合作伙伴和项目,力争在会上能拓展合作领域,承接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此次洽谈与项目投资接洽会定于2010年6月29日至30日在乌鲁木齐银都酒店召开,会期2天。
三、主题
交流、转化、合作、共赢
四、主要内容
(一)交流、洽谈
1、邀请40–60所国内高校、科技单位来新疆分行业推介最新科技成果,与新疆企业在解决技术难题(需求)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行双向对接交流、洽谈。
2、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在新疆组织召开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发布会,并征集中国化工500强企业产业转移项目进行推介,与新疆各地、各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进行招商引资项目及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交流、洽谈。
(二)北京化工大学举办中国煤化工产业发展论坛。
(三)大连理工大学(新疆)校企合作委员会挂牌仪式。
(四)项目集中推介活动
1、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推介会。
2、重点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化工类)推介会。
3、中国化工500强部分企业产业转移项目推介会。
五、参会组织机构
此次洽谈与项目接洽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化工大学联合主办,由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兵团发改委和中科院新疆分院承办,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办。规格高、规模大。自治区于4月20日专门召开了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州市高度重视,成立参会组织机构。喀什地区成立参会领导小组:
组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存年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
杨小林行署专员助理、地区教育工委书记
成员:陈立才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米吉提·马木提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少明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涤萍地区科技局副局长
参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喀什地区经贸委
办公室主任:陈立才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成员:杨超地区经贸委办公室干部
六、参会任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区参会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企业提出技术难题,在会议期间请求高等学校专家解释、推介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推介产业转移签约项目。结合地委行署提出的建设“中国西部纺织工业基地”、“南疆大型冶金工业基地”、“石油化工基地”、“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出口商品加工制造业基地”、“国际清真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建材工业基地”、“商贸物流基地”。等,积极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对接。经请示地区分管领导同意,我区各县市各派一家企业参会;各推介一个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各推介一个产业转移项目在大会签约;各提出一个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在会期请求专家解答。
七、工作进度
(一)4月20日前,成立喀什地区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28日前,召开地区参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
(三)5月20日前,完成推介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推介产业转移签约项目、企业技术难题、技术需求的征集工作。各县市以纸质和电子版报地区领导小组审核。地区审定后报自治区领导小组。
(四)6月20日前确认参会人员名单,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与自治区大会组委会确认参会手册,证件等相关事宜。
(五)6月26日,地区参会代表团抵达乌鲁木齐银都酒店。
(六)6月27日,地区参会代表团到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到。
(七)6月29日,全体同志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各自根据不同任务参加各分会场会议。
(八)6月30日,参加中国化工500强企业5个分会场向新疆推介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推介会。
八、联系方式
地区经贸委杨超2823143(办)18999081922
传真:282311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新经信技装【201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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