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外汇服务 克服困难 推动喀什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外汇服务 克服困难 推动喀什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09]210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外汇服务克服困难推动喀什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210号
行署各有关部门:
行署同意《关于加强外汇服务,克服困难,推动喀什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工作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加强外汇服务,克服困难,推动喀什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工作意见
为继续支持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的发展战略,利用口岸地缘优势,打造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拓展周边国家市场,实施西出东进、商贸兴边,促进喀什地区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喀什地区中心支局(下称外汇局)认真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地区外经贸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专门研究了如何发挥横向联系,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手段,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地区外贸进出口增长等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立足地区外经贸发展实际,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与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在地委、行署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口岸部门的联系,以及时、准确、全面、优质地做好外汇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支持外贸、外资、境外投资企业业务发展为重点,以加强窗口指导,优化各种服务措施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联系机制为保障,以廉政措施和工作纪律为保证,真正把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主人翁的意识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开拓性,创新工作方式,注重解决外向型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全力推动喀什外经外贸进出口增长。
二、加强协作与交流,建立健全横向联系长效机制,构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一)建立与地区外经贸等部门按月联系制度。每月与对口部门进行联系,主要商讨解决外贸企业在外汇管理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建立与外经贸和口岸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外汇部门与外经贸等部门按月按季通过编发信息简报、要情快报等必要的方式,相互通报外汇管理和外经贸方面的新政策、外汇收支和外经贸运行情况、对外贸外汇业务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等进行沟通、切磋,交流意见,争取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外汇局积极向上级外汇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争取更适合喀什区域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支持。
(三)建立与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与一批有业务、有潜力的企业通过电话、互相走访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情况,了解企业的需要,解决问题。建立与银行为外贸企业服务情况的约见谈话制度。根据外经贸企业对银行服务的需求,不定期地与银行约见谈话,引导银行开拓业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联合组织人员到外汇管理政策改革试点地区和沿边外贸发展较快的地区考察学习研讨,为发展和壮大喀什地区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寻求外汇管理上的优惠政策支持。
(五)联合组织人员到周边国家进行有关考察调研活动,力争开通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推动人民币在周边国家逐步流通。为彻底解决与周边国家涉外经济活动中银行结算、外汇核销等方面的问题打基础。
三、积极配合地区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等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力争实现地区的外经贸发展目标
(一)支持地区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建设,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家禽、猪肉、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出口企业,保证其外汇核销单的使用量,积极研究解决企业收汇核销中的问题,最大限度支持其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以此促进我区流通型外贸向实业型外贸转变,打牢外贸稳健发展的基础。
(二)利用口岸地缘优势建设工业园和口岸物流基地,打造货物仓储、果蔬保鲜等物流平台,促进外贸物流业加快发展。外汇部门对我区物流基地的旅购企业代理业务,按需发单,满足外贸企业的用单需求,不使业务流失;加大与有关各方的协调力度,多想办法,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好因自身运作不规范而难以核销的问题,推动外贸企业业务发展。
(三)加强与外经贸等部门联系,注意引导外贸经营主体增强用足用好外汇政策的能力,规范运作,按时核销,健康发展。不论是对老外贸企业还是新企业,不论生产基地还是物流基地的业务,不论是自营进出口还是代理进出口业务,不论何种经济形式和经济成份的涉外进出口业务,均全面予以支持。
四、支持我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利用周边国家资源,降低生产成本
(一)向新疆分局申请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授权,简化办事程序,支持我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在境外有投资项目或投资意向的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其整合成有规范手续的境外投资企业。
(二)配合我区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国投资者在引资项目立项后的前期投资事宜给予必要的支持。
五、依法公开外汇行政许可事项,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外汇局配备专门的计算机,公开外汇行政许可项目、范围、手续、程序等,公开外汇服务的廉政措施和工作纪律,以便办事人员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优化外汇服务,结合实际,最大限度为喀什地区外经贸业务提供方便和支持
(一)加强政策服务。通过外汇简报、社会媒体、座谈会、联系会、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宣传外汇新政策。
(二)强化承诺服务。只要是手续齐全的业务申请,随到随办;当时办不完或办不了的业务,按先后顺序限时服务,但要在受理时当面告知办结业务的时间。根据申请的业务量大小、系统传输时间等因素,在1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与外贸企业签定承诺服务公约,外汇局承诺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企业承诺遵守外汇政策法规,按时办理进出口外汇核销等,相互监督,共同提升外贸业务。
(三)实行“方便”服务。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业务申请人当时的困难,提供三个层面“方便”服务。
一是对贸企业一时还没有配备技术设备或业务人员忘了上网操作的,可以使用外汇局的计算机上网操作。遇到操作困难练、技术故障等问题,外汇局人员可以帮助解决。
二是在受理业务时,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如果没有原则性的不当,一般不拒绝受理。对手续不全,如果缺少的不是原则性、关键性的手续,而申请人当时难以提供的,只要申请人书面承诺补交,外汇局可以为其先办理业务。
三是对属于上述外汇局重点支持方面的业务,结合实际情况,只要不会造成严重的问题,外汇局可以采取要事要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式予以处理。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