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我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我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5〕5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我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现将《关于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我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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