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安排,现将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

二、按惯例,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上班—11:30下班;下午14:30上班—18:00下班(均为乌鲁木时间)。

请新闻单位刊播。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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