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09]60号
颁布日期:2009-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的通知

塔行办发[2009]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2009年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2009年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

2009年是实施地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地区发展,是当前和今后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我区仍然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投资作为重中之重,狠抓不放。根据地委扩大会议部署,今年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07亿元,比2008年增长21.9%,其中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95亿元,增长25.3%。为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切实落到实处,确保今年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现将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各行业,并就做好2009年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出措施意见。

一、分县(市)、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不含跨地区投资)

(一)分县(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塔城市计划投资10亿元,增长24.4%。

—额敏县计划投资13亿元,增长20.9%。

—乌苏市计划投资27亿元,增长29.9%。

—沙湾县计划投资24.5亿元,增长26.9%。

—托里县计划投资7亿元,增长16.5%。

—裕民县计划投资3亿元,增长17.4%。

—和布克赛尔县计划投资10.5亿元,增长25.7%。

(二)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农、林、牧业:计划投资12亿元,增长7%。农业方面继续抓好塔城市、裕民县等4个农技推广站项目、优质棉基地、裕民县旱作农业、退耕还林口粮田、额敏、沙湾大型沼气建设;林业方面实施好塔城盆地生态三期、2008年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地方公益林建设项目;畜牧业方面建设好沙湾、额敏县等退牧还草、7县(市)牧民定居工程。

——采矿业:计划投资9亿元,增长7.3%。重点抓好徐矿铁煤90万吨/年产业升级、山东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和什—东沙吉海煤矿、和布克赛尔县和乌苏市1:1万基础测绘、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鑫泰矿业有限公司四号井采煤方法、乌苏市四棵树煤炭责任公司八号井优化采煤工艺等项目的开工建设。

——制造业:计划投资19亿元,增长14.4%。重点抓好乌苏市30万吨电石、乌苏啤酒(乌苏)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产线扩建、托里县红山矿业铁矿冶炼、中核宝格和丰矿业公司年产氧化铍300吨及生产高品质金属铍等项目建设。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计划投资16亿元,增长73.7%。建设实施乌苏市2×300MW热电联产项目、和丰2×150MW火电厂、额敏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托里县220千伏变铁厂沟增容改造工程、五县二市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沙湾县宁家河山口水电站(一级)、金沟河梯级水电站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沙湾县天然气、额敏县天然气、额敏县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业:计划投资5亿元,增长24.4%。加快省道222线、317线、257公里重要农村公路、3G基础网络建设扩容及覆盖基站、新业务网及3G网络TD—SCDMA建设。

——房地产业:计划投资9亿元,增长21.3%。加大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和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积极稳妥做好单位集资建房和统建住房工作。

——水利:计划投资3亿元,增长32.7%。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铁厂沟水库、库尔拜等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喀浪古尔和额敏河北部灌区、以工代赈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开工建设白杨河、阿不都拉水库。

——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计划投资2.5亿元,增长98.4%。积极抓好乌苏市、额敏县等9个学校初中校舍改造、地区技工学校实训楼及设备购置、地区聋哑学校、额敏县人民医院、托里县人民医院、塔城市15个村卫生室、60个乡镇农牧场卫生院和牧业医院,乌苏市等4个县妇幼保健院设备购置、塔城市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塔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托里县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26个乡镇人力资源分市场等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投资。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计划投资1.5亿元,增长141.9%。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年内建成地区新华书店、图书馆、92个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和“村村通”工程。

——其他行业:计划投资18亿元,增长21.8%。加快塔城市污水再利用、托里县等6县市集中供热、沙湾县等县(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商业、居民服务业、新闻出版业、公共管理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基础设施。

二、做好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措施意见

(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重要性,及时将本县(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各部门。地区和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编制本系统、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法人,将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将进度落实到每一季、每个月。各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目法人要按照建设任务,编制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措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合理组织施工力量,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落实,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建设项目对于改善我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9年地区确定了重点建设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总额46.15亿元,占地方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的48.6%。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重点项目的管理,切实抓好地区和本县(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引导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多完成工作量。同时要严格按照去年12月份召开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我区投资任务会议和今年3月份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的要求,抓紧推进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第一季度两批已下达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加快落实好即将下达的后续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此外,要做到抓大不能放小,统筹兼顾其他中小项目建设管理,努力保持投资快速增长。

(三)抢抓机遇,筹措资金。投资项目的争取和建设对保持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至关重要。一是抓住国家当前扩大内需的大好时机,按照国家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在抓好在建项目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开工项目申报、储备等工作,对解决影响地区长远发展“瓶颈”制约、重点民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要共同制定“跑办”方案,多渠道、多领域争取落实投资,努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加大补助投资规模。二是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口岸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有经济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地区的开发建设。三是要千方百计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新增中央项目地方配套投资,督促项目单位通过贷款、自筹等方式落实配套投资。

(四)做好前期,加强储备。高质量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招商引资以及激活民间投资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各部门在按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资金申请报告、落实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前期工作环节,采取一站式集中服务提高审批或核准环节的效率,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同时要立足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围绕水利、煤炭、火电、水电、风电、交通、城建、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外向型加工等方面积极谋划大项目,适度超前储备一批建设项目,实现重大项目建设有新的突破。要通过积极争取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财政投入、项目单位自筹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前期费投入,保证一批水利等重点前期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要建立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目标和责任,尽快完善项目手续,促进更多重点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五)营造环境,鼓励投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积极运用土地、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投资,引导民间和社会投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手续完备的项目,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审批进度。

(六)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在加快投资步伐的同时,注重投资质量和效益。要根据地委、行署《关于加快推进地区项目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好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等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逐步推行项目后评价,提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国家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上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七)加大投资运行的监测与调度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动态掌握投资运行情况,按月度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投资运行存在的问题,地区投资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县(市)政府和地区相关部门反馈投资运行态势,针对性采取措施。建立部门间的项目信息互通制度。加强对5000万元以上拟开工项目进展情况信息跟踪了解,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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