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批转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转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3〕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为有效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强政银企沟通和协作,打造诚信吐鲁番,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吐鲁番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有效改善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提升金融产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度,增强银行信贷对地区经济的支持能力,提高地区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和利用率,全面促进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阶段目标
2013年,建立以政府统一领导,人民银行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各方积极参与的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工作机制,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共享平台,初步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并完成托克逊县金融生态示范县(市)试点工作。
2014年,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分工协调配合机制,并实施符合地区实际的区域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地区全面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工作,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2015年,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企业银行融资满意度显著提高,金融业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6年,经济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优化,银行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诚信吐鲁番得到普遍认可,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得到有效增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吐鲁番地区分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联社,鄯善县农村信用联社,托克逊县农村信用联社,地委宣传部,地区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吐鲁番报社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负责承办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有关金融政策、金融稳定、辖区金融服务等重大情况;负责拟定工作方案、提出建议、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好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广泛采集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搭建企业融资咨询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企业、银行提供信用信息咨询服务。
2.吐鲁番银监分局:积极帮助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促进金融资源的整合优化;强化和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指导金融机构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信贷风险识别、防范与化解,确保预警机制灵敏有效;协助地方政府妥善解决好金融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金融风险。
3.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研究制定全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以及配合组织实施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发挥在协调银、政关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4.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的服务协调工作,大力宣传地区保险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行业自律公约,促进地区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负责研究制定地区保险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与化解的预警应急机制。
5.地区各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在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提高企业贷款满足率和信贷投放效率;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单位)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做好项目资金的对接落实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行业以及“三农”工作等地区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等级,培训财务人员,促进企业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增强企业获得贷款支持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丰富金融产品,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为企业正确运用产业政策服务;及时向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信贷投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收到的成效;定期向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信贷管理中企业或个人存在的失信行为,防范信贷风险。
6.地委宣传部,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教育局、吐鲁番报社:积极开展对公职人员、社会居民和在校学生的诚信知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学校课堂,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使诚信观念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使公职人员、广大社会居民和在校学生自觉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意识。
7.地区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会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银监分局和金融机构共同构建企业融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抄送重点项目信息,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沟通情况;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系与沟通。
8.地区财政局:在加大对地区企业违反会计法规行为检查和处罚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计财务行为,指导和督促辖区企业健全会计财务制度,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积极参与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及支持金融发展的有关政策。
9.地区工商局: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依法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
10.地区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诚信纳税人定期表彰制度,进一步培养纳税人诚信意识;做好税务信息、财务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
11.地区公检法部门: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部门(单位)诉讼案件的执结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建立金融诉讼涉案协调工作会议制度,依法惩戒失信行为,打击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12.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利用技术监督、检验、认证等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完善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13.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公务员队伍信用建设,完善制度,将信用状况作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职务晋升,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中运用个人信用报告;配合开展诚信社区和诚信户的创建和评选活动。
14.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在乡(镇)、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评选活动。
15.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住房交易和建筑企业等非金融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鉴定、评估等业务活动中严格坚持依法公正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过户等业务时努力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抓好有关中介服务的规范工作,促进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和解决经济运行、金融环境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向金融机构及时通报地区经济发展形势、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促进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相互沟通。同时,要从经济环境、信用中介环境、司法环境及金融舆论环境等方面入手,积极建立并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见附件),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定量评估、定性评价,有效增强地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最终达到经济金融共同繁荣的目的。
(二)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平台。目前,吐鲁番地区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未建立起全方位的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为尽快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健全信息资料库,及时补充相关信息数据,进一步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做强金融产业创造条件。一是加快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筹建。二是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等现有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规范信贷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研究实施优质资产置换、减免税费等各种有效方法,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四)强化金融创新,以良好的金融服务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要进一步完善资金利率溢价机制和授权授信制度,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和风险大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最大限度发挥利率杠杆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及时调整内部评级,加大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县(市)和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授权授信,增加有效信贷投入。
(五)强化金融内部控制,提升金融生态自身修复能力。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理和依法决策水平,完善授权授信制度、组织人事制度、审慎经营制度、问责制度、信贷工作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掌握控制风险环节,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金融自身修复功能,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六)做好动态评价和监督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导有关部门(单位)确定每年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重点,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当年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同时,从健全和完善体制入手,逐步探索建立由市场中介机构参与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机制,客观全面测评地区金融生态状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地区行署提出对策建议。
(七)加快担保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拓宽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担保“瓶颈”问题;整合现有担保机构,建立科学管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加强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同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推动信用体系全方位发展。
(八)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认定,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服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认证,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企业评选择优、金融机构授信、贷款的参考依据,在政策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九)建立全社会信用意识宣传、教育和评价机制,增强公民诚信、守信意识。以公务员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大力实施个人诚信建设,营造人人都是金融生态建设主体的浓厚氛围,提高公民参与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基础工作
2013年,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开展工作。
(一)集中开展一次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宣传动员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专栏,增强社会公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意识。通过媒体对辖区违约失信借款人进行曝光,并采取在银行业内进行联合通报、限制其获得新的贷款等制裁措施,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二)在政府网站开辟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专题板块,建立宣传金融政策法规、介绍金融业务以及进行相关查询的网络平台。同时,根据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及时充实更新相关内容,宣传普及金融法规,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
(三)组织召开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研讨会,客观分析、深入研究优化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
(四)在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地委宣传部、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一次金融知识巡展活动,通过图片展览、组织专题咨询讲座、赠送金融知识书籍等形式,提高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解认识。
附件:1.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评价办法(试行)
2.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标
附1
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客观地掌握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状况,认真分析影响和制约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因素,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县域经济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本着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三条以县(市)为单位,依托县域经济金融主体,从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水平、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三个方面,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四条结合各县(市)实际,选取体现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水平、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三个方面的典型性指标,设立权重,构建数学模型,建立评价体系框架,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评价分类
第五条依据考核范围的不同,将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分为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综合考核是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整体状况进行评价。单项考核是对各县(市)的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水平、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单独考核。
第六条依据考核阶段的不同,将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分为第一阶段考核、第二阶段考核和第三阶段考核。第一阶段考核主要是各县(市)对本辖区金融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自评分和单项考核自评分。第二阶段考核是对各县(市)金融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复评分和单项考核复评分。第三阶段考核是依据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结果,以及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各县(市)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治理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章评价标准
第七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评价数学模型评分结果,将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状态划分为(80-100)优、(60-80)良、(40-60)中、(20-40)差、(<20)劣五个等级。
第八条单项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单项考核评价模型评分结果,将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水平、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三个方面分别分为(80-100)优、(60-80)良、(40-60)中、(20-40)差、(<20)劣五个等级。
第六章评价客体
第九条通过建立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分别作为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考核评价客体,对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第七章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在地区行署的统一领导下,由地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价组,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章期限要求
第十二条每年末对“示范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自评、复审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每两年对“示范县(市)”金融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
第九章结果发布
第十四条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结果由地区行署进行发布。
第十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考核评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2
吐鲁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标
一、指标体系与权重的确定
设定吐鲁番地区县(市)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由经济基础、地方金融发展、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3个目标层、12个准则层、39项指标层构成。
(一)经济基础。从经济规模、结构与发展水平来评估县域经济基础及其对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选取4项因素13项指标,具体如下:
表一经济基础指标体系及权重
目标层准则层/权重权重指标层
经济基础经济发展水平
0.300.10GDP增长率
0.05人均GDP增长率
0.10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0.05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
产业结构
0.300.05农业增加值占GDP比值
0.15工业增加值占GDP比值
0.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值
经济活跃程度
0.200.0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0.10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率
0.05批发零售额增长率
人民生活及保障水平
0.200.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0.0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0.10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
(二)地方金融发展。从金融总量的增长和金融结构的演进两个方面选取3项因素12项指标。
表二地方金融发展水平指标及权重
目标层准则层/权重权重指标层
地方金融发展水平银行业发展水平
0.700.10各项存款增长率
0.05不良贷款下降率
0.10各项存款占GDP的比率
0.10贷款增长率
0.15贷款余额占GDP的比率
0.20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包括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机构)贷款市场占有率
保险业发展水平
0.200.10保费收入增长率
0.05赔款和给付支出增长率
0.05保险深度
证券业发展水平
0.100.02上市公司占比
0.03证券账户新增率
0.05证券市场交易额增长率
(三)社会信用及法制环境。从企业诚信、诚信文化、社会中介服务、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法制环境等方面选取5个因素14项指标。
表三社会信用及法制环境指标及权重
目标层准则层/权重权重指标层
社会信用与法制环境水平企业诚信
0.100.02企业参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比重
0.08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降低率
诚信文化
0.200.05信用乡(镇)占全县(市)乡镇总数比重
0.05信用村占全县(市)村总数比重
0.10信用农户占全县(市)农户数的比重
社会中介服务
0.100.05当年担保户数增长率
0.05当年担保业务总额增长率
地方政府
公共服务
0.400.0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0.05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率
0.15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
0.15地方财政自给率
法制环境
0.200.10金融诉讼案件胜诉执行率
0.05违约贷款胜诉率
0.05假币严重程度(降低率)
二、建立数学模型
设定吐鲁番地区县(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评价得分数学模型:R=0.6P+0.4Q,式中的R代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评价得分,P代表定量指标得分,Q代表定性指标得分。设定吐鲁番地区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单项考核评价数学模型:P=∑SetPet,式中S代表权重,P代表构成金融生态环境三方面的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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