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吐鲁番地区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吐鲁番地区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2〕1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人社局、人行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地区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吐鲁番地区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地区社会保障卡顺利发放,积极探索扩展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提高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对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应用认识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IC卡应用宣传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2〕80号)要求,地区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宣传活动。为保证活动质量,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更加关注、重视和支持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2、对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目的、意义、原则方法、操作流程等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应用的意识。

4、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IC卡在社会公共服务中应用以及一卡多用等优势的认知程度。

二、时间安排

自2012年6月1日至12月30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活动效果,地区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外力·乃吉木丁(地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张国庆(地区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谈选民(人行地区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成员由地区人社局、社保局、人行地区中心支行、工行地区分行、农行地区分行、中行地区分行、建行地区分行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

四、宣传形式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重点宣传社保卡及应用、发放范围。

2、手机短信宣传,编制5-7条手机短信,通过移动、联通公司进行宣传。

3、地区人社局、社保局、人行地区中心支行分别牵头,在主要街道、社区、金融网点,通过设立咨询点、电子屏幕、广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

五、责任分工

1、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由地区人社局、地区社保局共同负责提供。

2、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金融IC卡基础知识及用卡安全方面等相关政策由人行地区中心支行提供并负责组织宣传,工行地区分行、农行地区分行、中行地区分行、建行地区分行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六、宣传费用

宣传费用由地区人社局、社保局及参加宣传的各银行机构平均分担。

七、有关要求

各参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及金融IC卡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服从地区社会保障卡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宣传活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提供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关信息和问题,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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