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理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大理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大理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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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大理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推进幸福大理建设,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对全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维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州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理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蔡春生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王建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峥嵘州文化局局长

成员:李树祥州文化局副局长

蒲天雨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新州公安局副局长

罗占宇州教育局副局长

周敏团州委副书记

董立平州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峥嵘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见附件)。

三、整治重点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对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整治。文化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对超核定经营范围经营行为、在营业期间封堵或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由文化部门会同工商和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从严查处;对擅自在中小学校园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文化部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给予取缔;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身份证实名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行动要依法从严查处。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四、具体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各县(市)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通信、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并制订具体的行动方案。

(二)清理整治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4月30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5月20日前,各县(市)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后上报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州范围内通报。

五、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一)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州文化局牵头,会同州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团州委、州电信公司成立全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调。文化、工商、公安、教育、共青团、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规行为,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黑网吧”。

公安部门要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的身份证实名登记管理和场所内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教育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加强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各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

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利用“流量”来发现和控制黑网吧,对报装流量在10兆(含10兆)以上、申请类型为包月的个人宽带用户,实行重点监控,并及时将重点监控的客户资料报送县(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三)实行群防群治。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广泛发动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四)强化长效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进程,不断完善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并把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网吧产业。

附件:大理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

大理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张晓麟州文化局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电话:231620513987286667

李杰州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

电话:231902818908727298

杨利春州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

电话:214219313987291428

王成周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电话:231937613988503189

寸红庆团州委权益部部长

电话:231952818687286995

郭青云州电信公司市场部负责人

电话:23267681337872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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