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宏州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德宏州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加我州固定资产投资,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2008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0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上下共同努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8亿元,比上年增长28.7%,对实现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如下:

(一)潞西市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2441万元,比上年增长46.81%;“三农”投资完成20122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

(二)盈江县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5572万元,比上年增长26.87%;“三农”投资完成16726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陇川县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776万元,比上年增长25.3%;“三农”投资完成12628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3.13个百分点。

(四)梁河县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787万元,比上年增长21.39%;“三农”投资完成10359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五)瑞丽市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7955万元,比上年增长16.72%;“三农”投资完成9109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

二、2009年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

2009年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责任书(不含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任务要比2008年实际增长28%以上,其中:“三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为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州委、州政府确定2009年我州固定资产投资较2008年增长30%。

根据以上要求,确定各县市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增速为30%,其中:“三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考核以2008年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为基数进行测算。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对完成投资任务的县市进行奖励

1.按照投资任务目标完成的原则,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主要指标的县市,州政府奖励8万元,其中:奖励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的比例占20%。

2.按照增量与速度相结合的原则,设置速度奖;县市在完成增速任务目标的前提下,投资增长速度超过任务目标并处于全州前三名的,州政府对第一名奖励5万元,对第二名奖励4万元,对第三名奖励3万元。

3.按照主要指标与辅助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考核辅助指标,如“三农”投资目标任务完成,上述奖励金额兑现,如未完成,上述奖励金额按80%的比例兑现。

(二)对完成责任目标的部门各奖励4万元。

(三)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作出贡献的相关部门进行奖励。

2009年完成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目标,对为协调配合推动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分别奖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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