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任务分解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红政办发〔2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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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要求,为有效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审批工作,由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并按审批权限分送或转报相关部门审批。
目前,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已经正式运行,省直有关部门不再接受项目业主或其他形式的项目报件,改为由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通过现场申报、网络申报或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转报等方式,统一受理涉及省级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报件。现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市、各部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强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2013年1月16日全省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正式启动,并将工作方案、工作开展情况于2013年1月30日前上报至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时,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根据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开展的实际,于2013年7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全年开展工作的总结材料及时报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马元梅、俞聃
联系电话(传真):0873-37366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红河州政府2013年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任务分解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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