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在帮助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建章建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和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建议,更加注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和审计成效,在更高层面发挥内部审计保障司法行政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主动跟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这一要求,今年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不断研究探索适合本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审计组织方式,深化审计内容和重点,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机制,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内部管理相衔接,成为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问责机制和谈话制度。在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必须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切不能脱离审计内容、脱离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做出不恰当的评价。这既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要求,也是对党委、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个人、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体现。今年,省厅审计部门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对省十里坪监狱、省南湖监狱现任监狱长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和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审计部门应根据各自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计划,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项目工作。
(二)继续加强对专项经费的审计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效能。近几年来,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司法行政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越来越突显,省财政也不断加大了对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费的补助和投入力度。各级审计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经费审计与审计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经费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相关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和专项经费的规范使用管理。今年,省厅审计部门将继续统一组织对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调查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未抽查到的单位和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市、区)司法局列入今年审计调查的重点单位,并根据需要深入司法所检查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效果。省属监狱劳教系统要继续抓好罪犯改造经费和罪犯生活费、劳教业务费和生活费等监所行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加强对管钱、管物岗位的审计监督。在审计中,既要关注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揭示和反映国家政策、上级规定落实不到位、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等问题;也要关注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促进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和提高监所教育改造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服务和保障。
(三)切实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跟踪审计和监督,促进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去年,厅党委督导组对省属监狱劳教单位近三年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监狱管理局也对省属监狱系统2008年度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促进了基建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今年,各级审计部门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审计面,加大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要紧紧抓住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注重对立项、设计、招标投标、合同、施工变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和资金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本单位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基建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积极开展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审计,促进单位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审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厅、局有关文件,结合预算执行情况,会同单位财务、行装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开展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审计监督检查,重点审查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物资采购验收、经费结算等重要环节,要特别关注招投标程序、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单位和收款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是否一致等事项。切实防止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经费支出管理。
(五)全面推进监狱劳教企业审计,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2010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各级审计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密切关注企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建议,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今年的企业审计,要紧紧围绕“风险、责任、绩效”的审计目标,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一要关注因决策不科学、不合规、管理不严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二要关注土地征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范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要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四要关注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开展企业委托加工、合同管理、原材料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等企业专项审计,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增收节支、节能降耗等活动,有效促进和提高监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监所经济的规范和良性运行。
(六)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经费收支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和经费收支的真实性的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经费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今年,省厅根据厅领导的批示和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和省公证协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省属监狱劳教系统和警官职业学院应根据管理需要和领导要求,对下属单位和独立核算的部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向领导提供被审计单位的经费收支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七)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促进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各级审计部门在发现和揭露问题的同时,更要注重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认真及时地跟踪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努力做到审计结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巩固审计成果。省厅审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选择2个被审计单位开展后续审计,并逐步建立问题查处、督查整改、责任追究、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加强被审计单位自身建设、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意识。
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进一步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内部审计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加大审计协调力度。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级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资源和被审计单位内审部门的审计成果,运用联合审计、联审互查等形式形成审计合力,整合系统审计力量,科学安排审计覆盖面和审计周期;省属监狱劳教系统审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省厅、局审计部门组织的项目审计工作,并及时将年度审计计划和工作总结、审计结果报告、内部规章制度资料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进一步形成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对审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做好对《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审计部门要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抓好分类指导,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或细则,全面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的监狱劳教企业审计内容方面,厅、局将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具体可行的协调衔接方案。
2.做好对《浙江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的指导工作。按照该《办法》的要求,省厅与两局对贯彻落实情况作一次研究,并适时将组织人员对贯彻落实该《办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指导检查,主要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一些具体规定,是否已经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否切实按照办法的规定做好交接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日常规范管理、经济责任事项顺利交接打下基础。
(三)组织召开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对全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听取成员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建议,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提高审计成效。
三、提高手段,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一)加大推行计算机审计的力度。刘家义审计长在今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审计的关键在于信息化,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数字化。”计算机审计不仅大大提高审计效率,而且改变了传统的思维习惯和技术路线,改变了审计的管理方式,使我们能够运用包括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在内的各种数据的对比分析来发现存在的问题,能够在更宽的范围和视野去探寻问题的本质。针对目前被审计单位无论财务数据还是业务数据都通过电子账进行管理的现状,今年审计部门要力求在计算机审计方面有所突破,改变多年来大多数审计人员进行手工账薄审计的习惯。已购置有审计软件的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实践计算机审计的方法,尝试开展联网审计、数据式审计,无审计软件的部门也要把此项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列入经费预算,并积极参加外部专业培训,切实扭转“进不了门,打不开账”的局面。
(二)组织审计业务知识培训。继续推行系统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本建设等专业知识和通用知识的培训力度,注重培养适合司法行政审计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厅统一的培训计划,今年省厅将组织系统内审人员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和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开展培训,并选派人员参加省审计厅和外部专业机构举办的有关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和审计专业技能。
(三)开展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4号)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浙司〔2009〕21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省厅计划将开展全系统2008-2009年度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并成立省厅、局和系统专业审计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评选的优秀项目数额为10个。通过评比和表彰,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审计项目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审计水平。
(四)继续开展与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等兄弟单位和本系统单位之间的审计工作调研学习交流活动。通过调研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省厅审计人员的视野,增加审计人员的知识面,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工作程序、管理形式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和提高系统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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