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拟订的《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

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2012年9月18日)

为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2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的工作总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突出投资增速、投资结构优化、投资后劲增强相统一的考评导向,建立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市)政府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地)。

(二)考核指标:包括投资增速、投资增量贡献、投资结构优化等三类指标,基础分值分别为40、20、40。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办法。

(一)投资增速指标考核。各地投资目标增速考核指标以杭政函〔2012〕114号文件明确的指标为准,年终实际增速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值为准,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加减分。

(二)投资增量贡献指标考核。包括各地投资增量占全市比重、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占本级投资比重、实物投资(剔除土地购置费)占本级投资比重等三项指标,基础分值分别为10、5、5。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三)投资结构优化指标考核。包括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服务业投资比重、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等三项指标,基础分值分别为16、12、12。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上述考核的计算方法按《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核程序

各地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工作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共同负责。

(一)12月31日前,各地对全年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对工作不力、提供作假数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二)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按照《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地扩大有效投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根据各地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得分排序,评定优秀等次若干名,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一)扩大有效投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地的综合考评内容。

(二)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考核奖励资金,对评为考核优秀等次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对未完成有效投资考核指标的地区,相应扣减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具体奖励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制定。

附件:2012年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评分标准.doc

http://www.hangzhou.gov.cn/main/wjgg/zxwj/zxwj/T416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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