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湖州籍有关运动员教练员予以嘉奖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湖州籍有关运动员教练员予以嘉奖的通报

湖政发〔2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在去年的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湖州籍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获得了2枚金牌、2枚银牌、6枚铜牌、1个第四名、1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3个第七名和2个第八名的好成绩,为湖州人民争得了荣誉,也为浙江体育代表团圆满完成参赛任务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施唐贤等19名运动员和骆勇等7名教练员予以通报嘉奖。

一、通报嘉奖运动员(19人)

施唐贤赵夕雨杨舟王显芬王娜

孙建军潘福星戴闻涛金志鸿范建青

李莹韩馨蕴叶秋语施迤丁爱思

费亮王迎政朱德龙王青波

二、通报嘉奖教练员(7人)

骆勇姜华沈国宏王干明周国琴

俞建忠郑忠勇

希望受嘉奖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体育系统,广大体育工作者、运动员和教练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拼搏、积极进取,全力备战第十五届省运会,为我市申办第十六届省运会注入新的动力,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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