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2〕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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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意见
衢政办发〔2012〕116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项目服务水平,提高决策咨询工作效率,积极为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决策咨询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要求,对于非化工项目,将项目初审环节和项目综合评定预审环节合并,直接由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柯城区、衢江区及时召集市决策咨询成员单位召开项目决策咨询会议。市决策咨询办公室根据《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衢政发〔2012〕8号)规定出具综合评定预审意见。对于化工类项目,仍由市决策咨询办公室组织决策咨询,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内。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决策咨询要提前介入招商引资,加强与项目业主、专业部门的对接。决策咨询结果由原来的同意、否决二类调整为同意、否决、建议完善三类。对存在一定问题的项目,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建议企业通过装备升级、改进工艺等手段予以解决,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服务效能
市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成员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A、B岗制度,确保及时参加决策咨询会议,凡事先已通知但没有参加会议的,视同该单位对决策咨询项目没有异议。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以决策咨询带动并联审批,对通过决策咨询的项目建立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凭决策咨询预审意见,办理项目其他相关手续。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对决策咨询、部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和督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意见中有关规定与《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衢政发〔2012〕8号)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其他规定仍按《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衢政发〔2012〕8号)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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