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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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2〕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2012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210项,总投资945.37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20.11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127项,总投资763.78亿元;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计划206项,总投资380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05.83亿元。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城市能级、增进人民福祉为取向,着力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入,继续加大重点项目谋划、协调、推进和实施力度,确保今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取得预期成效,为建设“两地三城”、推动“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以重点项目“互看互学”活动为抓手,抢抓机遇、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项目推进的整体合力,树立项目推进实施的典范;要切实抓好项目谋划、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强化对接、争取支持,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突破要素保障的瓶颈问题,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标准到位、补偿到位,及时化解矛盾并做好稳定工作,同时在用地、供水、供电、供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努力保障无障碍施工。各金融单位在贷款安排上要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及早做好实施项目的计划、资金和用地“三落实”工作;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努力争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财务、统计制度,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反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进度。
市发改委、经信委要加强动态管理,对受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完成目标计划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前期办、技改办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加强跟踪督查,做到一月一汇报、一季度一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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