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关于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精神,更好地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转型升级的先导作用、改善民生的基础作用,现就我市2013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的总体目标,突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大重点,以实施“216”工程(2000亿投资规模、1000亿工业投资、600个重点项目)为载体,重抓产业投资,稳定政府投资,激活民间投资,力争全市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2000亿,同比增长20%以上。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以产业投资为主导。工业投资规模力争超1000亿,同比增长20%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40%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65%以上。服务业投资规模力争超980亿,同比增长20%以上。
——以民间投资为主体。民间投资规模力争突破1500亿,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从2012年的72%提高到74%以上。
——以民生投资为基础。确保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政府民生投资规模超450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大工程投入稳步增长。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实施“新三年建设计划”,推进656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36个,工业项目420个,当年完成投资1000亿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0%以上。实施5亿元以上重(特)大工业项目100个以上,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0个,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1个。
二、投资重点
(一)加大产业升级投资
1.强化工业投资。组织实施产业投资“1456”计划。加快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400亿元以上。加快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扎实推进以“机器换人”、“产业强链”等为重点的“双百技改工程”,全年完成企业技术改造投资660亿元以上。淘汰企业落后产能200项以上,实现产能淘汰、投资转化和形成生产力“无缝”对接。
2.扩大服务业投资。组织实施2013年服务业重大项目“百项百亿”工程,确定市级重大项目140个左右,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推进服务业“310”工程,加快建设10个重点发展平台、10个重大产业项目和10家重点培育企业。重点加大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培育建设力度,优先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研发创意、文化旅游、通用航空、生活服务等6大重点行业。
3.夯实农业投资。围绕布局园区化、生产专业化和装备科技化,强化农业基础投入。继续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扎实推进园区建设十大重点工程,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确保建成省、市级园区50个以上,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2万亩以上。
4.重抓越商回归工程。召开第四届越商大会,举办系列专场招商活动,进一步营造亲越商、聚越商、兴越商的良好氛围。实施越商回归“531”工程,争取签约重大项目50个以上,协议总投资300亿元以上,实现省外项目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资
1.完善综合交通网。重点推进17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确保嘉绍大桥、杭甬高铁绍兴段、铁路东站及货场迁建等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加快甬金高速嵊州互通、31省道绍大线北延等工程建设,做好杭绍台高速、绍三线北延、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前期工作。
2.完善能源保障网。重点推进8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确保绍兴滨海新城天然气热电联产等项目建成投运,加快220千伏枫桥、九里输变电等项目建设,做好500千伏诸北、220千伏诸中、新南输变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3.完善水利设施网。重点推进19个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确保浦阳江堤防工程等项目建成投运,加快钦寸水库、迪荡湖整治等项目建设,做好青甸湖水源地保护工程、上虞隐潭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4.完善高速信息网。重点推进7个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加快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扩容工程建设。
(三)加大新型城市化项目建设投资
1.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结合国务院新批准的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实施新规划、三改一拆除、建设美丽绍兴”为总体目标定位,重点推进87个市政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80亿元以上。统筹推进城市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和“四边三化”,加快拆违控违专项整治行动,带动更多项目、更多投资促进发展。
2.加快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和滨海新城产业集聚区优势,继续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快产业升级投资,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25个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加大各开发区整合挖潜力度,建设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平台基础。
3.加快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把中小城市培育和中心镇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深入实施中心镇“新三年建设计划”,28个中心镇全年完成基础建设投资60亿元以上。
(四)加大民生投资
1.加大公共服务投入。重点推进34个公共服务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确保镜湖“三中心”等项目建成投运,加快高教园区、嵊州市新医院等项目建设,力争市立医院等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市妇幼保健院、镜湖高级中学等项目前期工作。
2.加大安居保障投入。重点推进32个安居保障项目,全年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5000套以上,竣工7000套以上。改造农房1.2万户、置换农房3000户以上。引导加大中小户型住宅投入力度,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
3.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扎实推进“清水工程”,加快“煤改气”进度,深入实施“四边三化”工程。重点推进7个生态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加快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程、绍兴县滨海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做好诸暨浣东污水处理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围绕本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重点领域、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任务、时间表、责任状“三位一体”倒逼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2.定期督查通报。制定《绍兴市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办法》,完善“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制度,对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做到每月排序通报、每季分析通报、半年度督查通报。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督查活动,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完善考核激励。进一步完善有效投资、产业升级投资、新三年建设计划等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协调服务
1.完善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推出一批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联系领导和牵头联系单位,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形成“盯人、盯事、盯项目”的全程服务机制。
2.建立分类分级协调制度。各县(市、区)要及时研究协调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市政府定期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市级有关部门作为项目服务责任主体,县(市、区)作为项目推进责任主体,业主单位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衔接和联动,并及时把项目推进动态报送发改部门。
3.强化项目服务。推动项目前期提速提效,加大国家审批、省级审批的重大前期项目衔接沟通和催批力度。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建立面向重大项目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制,实行全程代理、全程服务。放宽民资准入服务。
(三)加强要素保障
1.强化项目融资服务。通过增加信贷供给、企业上市融资、发债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渠道增加资金供给,力争全社会融资量超1000亿,其中直接融资比重占30%以上。充分利用国家民间投资新36条42项细则扶持政策,制定完善鼓励民间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2.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千方百计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完善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优先保障建设条件成熟重大项目用地,进一步加大省重点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的争取力度。加快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继续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切实提高用地效率和产出率。
3.优化配置环境容量。坚持有保有压,对重大项目及优质项目优先配置环境容量指标。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为引进优质项目腾出资源环境空间。
(四)加强载体建设
1.组织开展项目推进专项活动。一季度,以动员部署为重点,编制下达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和任务清单,召开有效投资暨重点建设推进大会。二季度、三季度,以服务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为重点,召开第四届越商大会,开展越商回归系列活动,引进一批高端回归项目和高端人才。组织开展重大服务业项目、小城市培育试点项目、产业集聚区项目、央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四季度,以督查考核为重点,开展项目推进“百日攻坚”系列活动、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现场协调、重大项目推进集中督查服务等活动。每季度举行一次市县联动重点项目开工奠基仪式。
2.推进重大项目库建设。以转型升级为重点,面向世界500强、央企、国内知名企业和越商回归企业,加强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形成项目储备库,实行市、县(市、区)项目联网,及时更新、发布,进行动态管理。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等活动,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服务,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挖掘和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克难攻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社会各界走进重大项目活动,组织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视察重大项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合力。
附件:1.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2.2013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
3.产业升级投资结构任务分解表
4.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活动
附件1
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俞志宏
第一副组长:陈月亮
副组长:丁晓燕
徐明光
杨文孝
冯建荣
钟洪江
张素峰
成员:丁如兴市政府
张海龙市政府
杨晔市纪委
章烽市委组织部
马立远市委宣传部
傅陆平市发改委
黄坚市经信委
王水君市财政局
邵全卯市人力社保局
任勇市国土局
王旭波市环保局
张顺建市建设局
林抒市建管局
金百富市规划局
章剑谷市交通运输局
金辉市水利局
张阿东市农业局
章光华市商务局
陈国良市安监局
赵泽良市统计局
周宝林市行政服务中心
丁国兴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
赵定国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陈泉标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张纪尔镜湖新区管委会
孙哲军滨海新城管委会
夏九英市金融办
陈隆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夏朝光绍兴银监分局
陈关贤绍兴电力局
徐国龙绍兴县政府
徐良平诸暨市政府
王慧琳上虞市政府
阮建尧嵊州市政府
马永良新昌县政府
魏明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扩大有效投资日常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傅陆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工作职责
1.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制定《绍兴市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办法》,定期对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完成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查。
2.市委组织部:参与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日常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到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从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中选调培养优秀干部。
3.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4.市发改委:负责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总体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调研分析、信息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牵头推进“新三年建设计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百项百亿”工程和“越商回归”工作。制定《绍兴市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办法》和促进民间投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用地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债券上报催批工作。优化项目审批服务,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谋划。
5.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升级投资“1456”计划,确保工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新三年建设计划”重大工业项目投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6.市财政局:严格税收征管,强化财政统筹能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7.市人力社保局: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行动,为有效投资增长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8.市国土局:负责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指标平衡,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用地报批服务工作。加快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
9.市环保局:负责提升优化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审批催批等服务。
10.市建设局:确保完成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引导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
11.市建管局:负责重大项目施工图审查审批等服务工作。
12.市规划局:负责提升优化重大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审批催批等服务。
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杭绍台高速公路(含钱江通道南延)等重大项目前期进度。
14.市水利局:负责推进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水利重大建设项目进度。
15.市农业局:牵头实施园区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切实加大农业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
16.市商务局(市招商局):摸排招商资源,促进招商资源与招商项目有效对接,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
17.市安监局:负责重大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18.市统计局:做好有效投资各项数据统计工作。配合开展扩大有效投资通报和考核工作。
19.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20.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协调服务工作。
21.市金融办:引导信贷总量持续增长,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绍兴板块”,提升区域资本市场发展,着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22.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融资总量稳定增长。进一步督促、引导金融机构保持融资总量稳定增长、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监管。
23.绍兴银监分局: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的信贷投放。
24.绍兴电力局:负责重大供电项目的谋划建设。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电需求。
25.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负责推进本地区有效投资工作,力争完成市下达的投资增长指标。
附件2
2013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
序号
地区
2013年有效投资目标任务
其中
确保增速(%)
绝对额(亿元)
工业投资
(亿元)
服务业投资
(亿元)
全市
20
2067
1060
988
1
越城区
20
123
15
108
2
绍兴县
20
516
270
251
3
诸暨市
20
493
270
210
4
上虞市(不含滨海新城)
20
283
161
121
5
嵊州市
20
167
103
64
6
新昌县
20
116
72
42
7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
20
53
4
48
8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150
112
42
9
镜湖新区
20
75
2
73
10
绍兴滨海新城
20
73
51
29
附件3
产业升级投资结构任务分解表
地区
工业投资结构
重(特)大项目目标任务
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比
重(%)
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
列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计划的项目数(个)
列入市传统产业提升“双百技改计划”的项目数(个)
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个)
5亿元以上
工业项目(个)
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
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
20个重大服务业项目(个)
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个)
全市
40
66
160
100
70
100
50
22
20
11
越城区
40
66
2
4
1
1
3
1
绍兴县
40
66
30
20
13
20
10
4
3
2
诸暨市
40
66
28
20
13
18
7
3
4
2
上虞市
40
66
28
20
10
17
5
4
3
2
嵊州市
40
66
13
9
10
10
6
1
2
1
新昌县
40
66
14
8
10
8
5
2
1
1
绍兴高新
技术开发区
90
66
6
1
1
1
1
1
1
袍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
55
66
28
18
9
17
8
3
1
镜湖新区
40
66
1
0
0
3
滨海新城
70
66
10
0
3
8
8
4
1
附件4
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活动
序号
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1
有效投资暨重点建设推进大会
市发改委
2
第四届越商大会
市发改委
3
越商回归系列招商推介会
市发改委
4
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
市发改委
5
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会
市发改委
6
小城市培育试点推进暨项目推介会
市发改委
7
产业集聚区建设暨项目推进活动
市发改委
8
每季举行市县联动重点项目开工仪式
市发改委、经信委
9
战略性新兴产业现场推进暨项目推介活动
市经信委
10
工业技改项目推进经验交流活动
市经信委
11
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推进现场会
市经信委
12
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场会
市经信委、新昌县
13
工业设计工作现场会
市经信委
14
推进“腾笼换鸟”现场会
市经信委、绍兴县
15
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对接活动
绍兴银监分局
16
重大项目推进专题督查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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