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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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确保完成“三年建设计划”,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转型升级、项目先行”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切实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全力促进产业升级投资,确保全市经济走在前列。
(一)坚持产业投资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以高强度、高质量的产业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相结合。重点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以增量优化促进存量调整。
(三)坚持招商引资与市内投资相结合。实行外资、内资、市内投资三轮驱动,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产业投资的贡献作用。
(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强势推进项目建设。
二、年度目标
(一)全力推进产业投资。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工业转型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
——完成限上工业投资700亿元,增长12%以上;完成重大项目投资380亿元,全面完成“三年建设计划”;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00亿元,增长20%以上,投资比重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重点实施重大服务业项目104只,完成投资115亿元。
——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95只,完成投资5亿元。
(二)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招商方式,搭建招商平台,完善招商网络,力争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实际利用外资9.48亿美元,其中超1000万美元项目80只以上,超3000万美元项目20只以上。
——实际引进内资100亿元(不含房地产项目),其中总投资超5000万元项目50只,超亿元以上项目15只,超5亿元以上项目9只。
(三)全力推进市内企业投资。调动市内企业投资积极性,确保完成市内企业投资370亿元。
三、工作举措
(一)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扎实推进重大工业项目“841”工程,即力争全年实施5亿元以上项目80只,10亿元以上项目40只,20亿元以上项目10只。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组织实施“三个一批”专项,即实施100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100只战略性新兴产业储备项目、攻关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中试项目,切实加快产业升级投资步伐。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2.扎实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计划。重点实施104项全市重大服务业建设计划项目,夯实工作载体,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3.加快实施重大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尤其要紧盯30只左右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扎实推动农业投资增长。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二)加大招商选资力度
1.扎实开展外资招商工作。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心设计招商载体,精心组织好重大招商系列活动。一是节会招商,主要是利用浙洽会、厦交会、黄酒节等活动进行产业招商,突出实效。二是专题招商,赴欧洲、日本、台湾、北京、深圳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狠抓项目落户。三是联动招商,与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等开展特色产业园联合招商活动;健全完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市县联动招商机制,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培训等,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2.大力推进内资招商活动。依托越商促进联合会、专家咨询组、行业协会三大平台,开展系列针对性、选择性产业招商活动。编制《2011年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介目录》,并分别于上半年赴北京举办央企(军企)对接会,下半年赴相关城市举办内资项目合作推介会,推进项目落户。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市招商局、国资委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三)加强市内企业投资
落实跟踪发现、问题协调、责任落实等项目推进机制,对全市5亿元以上及市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逐月走访,加强难题协调服务。组织有重大投资意向的市内企业外出投资考察,着力挖掘市内企业投资潜力。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
1.拓展空间平台。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尽快规划启动10个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各开发区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创新集成、投资集约的发展平台。重点是大力推进滨海新城开发建设,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引领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市经信委、商务局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2.协调土地供给。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对接机制,加快项目供地速度。严格产业门槛准入,确保新增工业用地主要供应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经信委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3.开展资金对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金需求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举办2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银企对接会,确保资金需求。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
1.深化信息通报机制。继续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汇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产业投资情况实行竞赛排名公布,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专项及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通报,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强化项目督查机制。深化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听看评”制度,市政府每半个月听取市区产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听取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产业升级投资情况汇报,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性项目督查活动,年末组织总结考评。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抓紧完善产业升级投资考核奖励办法,大幅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和重大项目规模的考核权重。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三)优化项目服务
1.解难题。尽快建立完善市领导和部门联系制度,实行一对一联系,由市领导不定期分组带队进行项目走访,每季度末召开一次联系项目情况汇报会,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对特别重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市经信委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配合实施。
2.送技术。成立专家服务团,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同领域分别组建由行业专家和重点企业技术骨干等组成的专家服务团,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为企业技术攻关提供指导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实施。
3.树典型。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投资现场会,强化典型示范作用;配合新闻媒体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系列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推介一批投资规模大、项目进度快、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树立投资典型。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分别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4.造声势。完善项目推进市县联动机制,全市每季度举行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各县(市、区)定期举行开工仪式,狠抓项目开工建设,再掀投资热潮。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项目推进、督查考核、难题协调等工作机制,确保产业投资工作顺利推进。
(二)细化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早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抓紧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在部署落实工作时,要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作重点,掀起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热潮。
附件:1.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2011年工业投资部分)
2.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2011年重大服务业项目部分)
3.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2011年100万元以上重大农业项目部分)
4.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招商引资2011年目标任务)
5.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市内企业投资2011年目标任务)
附件1:
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
(2011年工业投资部分)
考核对象投资总量投资结构投资规模
完成限上投资额
(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比重(%)列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投资计划项目数设备技术投资占面上投资比重(%)“三年建设计划”当年完成投资额(亿元)单体投资规模
5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数(只)单体投资规模
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数(只)单体投资规模
2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数(只)
全市7002910063380804010
绍兴县1782818631001583
诸暨市178301863801582
上虞市128301863801782
嵊州市682886335511
新昌县503086325430
越城区10151633.5100
绍兴经济开发区1.5282631000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77.5301863502092
镜湖新区151630.5000
滨海新城8708635330
附件2:
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
(2011年重大服务业项目部分)
考核对象组织实施市服务业重大建设计划项目
项目数(只)完成投资(亿元)
合计104115.26
绍兴县1615.5
诸暨市1318.34
上虞市1613.75
嵊州市119.59
新昌县64.9
越城区97.03
绍兴经济开发区24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44.05
镜湖新区42.7
滨海新城10.9
市直2234.5
附件3:
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
(2011年100万元以上重大农业项目部分)
考核对象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
项目数(只)完成投资(亿元)
合计955
绍兴县201.05
诸暨市200.9
上虞市191.05
嵊州市181.02
新昌县90.4
越城区60.4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0.01
镜湖新区10.02
滨海新城10.15
附件4:
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招商引资)
(2011年目标任务)
考核对象实际引进外资实际引进内资(不含房地产项目)
目标
(万美元)项目数(只)目标
(万元)项目数(只)
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其中: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总投资
1亿元以上项目其中: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
全市948008020100000050159
绍兴县230001022670001242
诸暨市190001732120001342
上虞市240002882700001022
嵊州市76006263000210
新昌县24001012000100
越城区1000107000100
绍兴经济
开发区23003136000200
袍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13000123114000532
镜湖新区500008000100
滨海新城20002111000311
附件5:
产业升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市内企业投资)
(2011年目标任务)
考核对象完成投资
(亿元)
合计370
绍兴县96.7
诸暨市109.4
上虞市63.0
嵊州市24.3
新昌县14.8
越城区13.6
绍兴经济开发区2.5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40.5
镜湖新区4.7
滨海新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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