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黄克侠同志追记二等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文号:盐政发〔2003〕148号
颁布日期:2003-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黄克侠同志追记二等功的决定

盐政发[2003]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以来,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广大员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人做强汽车项目的重要决策,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公司销售督导黄克侠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黄克侠同志自1999年应聘加入悦达起亚从事汽车营销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锐意进取,甘于奉献,尤其是为开拓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市场,取得了优异的经营业绩,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6月21日,黄克侠同志在福州地区工作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年仅38岁。

为表彰黄克侠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广大干群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创新创业、团结拼搏二进位争先”的盐城精神,为实现“以工兴市、创新创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在苏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继续努力奋斗,决定给予黄克侠同志追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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