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4-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4〕2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我市今年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二十字方针,突出改革开放的主旋律,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在巩固成果和深入上下功夫,并抓出成效。

一、专项治理的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继续狠刹乱收费的不正之风。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配合;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监督,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委工交部牵头,市政府机关党工委、市经委、建委配合。

(二)继续纠正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此项工作由市外办牵头,市旅游局、公安局配合。

(三)继续狠刹吃拿卡要报和强行有偿服务的不正之风。此项工作各部门自行检查和纠正,由市纠风办负责。

(四)继续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

(五)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负责。

二、方法和步骤

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采取自查自纠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纠正处理与建章建制相结合,巩固成果与促进深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清理乱收费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使用的统一票据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审核,凡未列入省收费项目的,一律停止征收,对确需继续执行和增加的收费项目由各单位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批。5月底,各单位要摸清底数,列出目录,6月上旬,市里将进行重点检查。

清理坐收坐支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重点清理检查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规定问题。6月底,各单位要搞好自查工作,7月初市里进行重点检查。8月底前市物价局、财政局要制订出有关收费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点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的车辆、电脑、通讯等设备问题和假借各种名义调用企业的资金充作本单位的小金库或为职工搞福利的问题。还要坚决刹住以各种名义向企业索要赞助的歪风。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深入实际,进行调查摸底,然后转入有重点的清查处理。

纠正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要抓紧时间在6月底前处理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要针对去年清理出来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要按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热门地区的公费出国活动,制止一般性的公务考察和出国培训,严格出国(境)审批手续。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处理。

狠刹吃拿卡要报和强行有偿服务的不正之风,要重点解决党政机关,特别是垄断性行业利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理,给了好处乱办事,刁难勒索服务对象,强买强卖,强行有偿服务等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搞好清理整顿,市里将定期对重点行业行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顶风违纪、边纠边犯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

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问题。各级党政机关所办的公司(企业),必须于6月底前脱钩划转,不能再使用机关名称,不能借助机关职能开展经营活动,机关也不能把自身无偿服务的项目让给所属公司(企业)搞有偿服务。脱钩划转时要严格进行审计,搞好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党政机关人员在企业(公司)中兼职的问题,6月底前必须清理完毕。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减而复增的现象。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达标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凡涉及让农民出钱的事情,决不能乱开口子。要严格清理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坚决打击制造、贩卖、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各县(市)区要搞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在6月和11月份要抽调人力进行集中检查,对坑农、害农、卡农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里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作了充实和调整,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尹文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孟德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治章、市政府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赵德生、牟长春、胡达人、李树敏、赵安武、刘福臣、段恩沛、刘奇南、蒋坤、李洪志、王才、赵贵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督查室、纠风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孟德喜兼任。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亲自抓,并组成各专项清理办公室。市政府各单位和各县(市)区都要相应加强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力量,做到任务、目标、人员三落实。人权、财权在上的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主要由主管部门领导,自觉接受地方的检查和监督,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上,要主动负责,多做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制定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目标,把长期任务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抓住突出问题,切实抓出成效,逐步把工作推向深入。各部门要将工作安排于5月上旬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科学的考核办法。领导要多下基层,特别是要到那些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广泛接触干部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市里拟在5月下旬和1O月上旬对县(市)区和市重点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表彰好人好事,倡导行业新风;要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行业风气有较大好转的单位和行业进行系列报道,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要查处一批边纠边犯、顶风犯禁的典型案件;要认真解决乱中乱、案中案的深层次问题,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四)纠建并举。对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对边纠边犯的,要从严处理。针对专项治理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边查边纠,边清理边解决,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有效遏制、防范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要注意从教育、体制、制度、管理上研究解决产生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深入搞好行业风气的工作目标,不断巩固工作基础,防止在同一水平上重复。

(五)严格掌握政策。专项治理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专项清理办公室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政策界限不清,一时又看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报告;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对有一般不正之风问题的人,主要是立足于教育;对拒绝接受教育、不改正错误的,要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原则性,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而稳妥地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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