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8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07年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联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2007年南京重大项目

投资洽谈会联办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应南京市政府的邀请,我市将以联办城市的身份,参加2007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以下简称“南京重洽会”)。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合理安排进度,确保招商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2007年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联办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利用南京省会城市政治中心、经济发达、影响力大的优势条件,借助于南京重洽会所搭建的招商引资平台,宣传镇江、推介项目、挖掘商机、扩大合作,利用本次洽谈会的商源、客源、媒体、信息等资源,提升镇江市知名度,寻求更多商机,争取重大项目落户镇江,进一步提高我市引资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07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镇江组委会。由常务副市长江里程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枫,市发改委主任尹名年任副主任,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副主任丁羽如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丁羽如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江活动的信息发布、新闻发布;重点招商项目的编印、发布;客商的邀请组织工作;参会展台的落实、布置及展牌的制作、展示;活动经费的预算、落实和决算工作。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分别成立招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各组设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三、我市联办活动初步安排

我市在南京重洽会举办期间,将参加联办城市投资项目推介会、布展洽谈、网络招商、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展览会重大项目签约等一系列活动。

1.做好布展洽谈工作

南京重洽会举办期间,组委会将提供50平方米展示台,由我市规划布置,我们拟利用展会重点展示镇江市沿江优势、产业特色和招商项目,现场对客商的咨询进行解答,与客商进行面对面交流。南京重洽会举办期间,每个辖市(区)、镇江新区都要派工作人员在镇江展台直接参与布展洽谈,各地要将项目的推进情况统计上报。

2.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展览会

根据南京重洽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二楼B厅和C厅分别组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展览会,我市有关企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加,展示和宣传我市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方面的最新成果,扩大我市企业的影响,寻求商机,做大做强企业。

3.高标准推出一批项目

这次南京重洽会安排了系列活动,将有1800余名客商前来南京,是推介我市投资环境的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我市要抓住机遇,按照国家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围绕我市产业优势、区位特点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推出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较强吸引力的城市基本设施项目,扩大影响,广泛宣传,争取吸引一批客商深入洽谈推进。

4.组织项目参加集中签约

根据南京重洽会统一安排,镇江组委会要推荐一批项目参加南京重洽会集中签约仪式。各辖市(区)、镇江新区都要推荐1—2个项目参加集中签约。签约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内资或外资项目均可,合作方是南京或周边地区的更佳。

四、工作日程初步安排

1.4月5日左右,召开动员会议;拟定招商项目手册。

2.4月8日前,建立工作网络;确定参展企业;确定我市展台设计单位。

3.4月10日前,招商项目册定稿并付印,同时将招商项目上报南京重洽会组委会。

4.4月16日前后,召开督查会,检查参展企业准备情况、参会客商邀请情况、集中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组委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辖市区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5.4月25日前,完成镇江展台和参展企业展台的设计工作;完成南京重洽会现场宣传文稿。

6.4月26日前,落实现场音响、液晶电视、宣传片;召开出发前预备会。

7.4月27日,完成我市展台布展工作,并做好各种设备的调试。

8.4月28日-30日,参加南京重洽会各项招商活动。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策划、密切配合

及时掌握南京重洽会筹备情况,积极主动参加南京重洽会各项活动,与兄弟城市谋求更广范围的合作。

2.选排项目、注重实效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参加南京重洽会的具体方案,各地要根据南京重洽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本地区的推介材料,有针对性地选排和包装一批项目在南京重洽会上推介推进,力争通过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3.组织落实、着力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落实专门工作班子,并将工作班子和联络员的落实情况和联系方式于4月5日前报市发改委,联系电话:4436882,传真:44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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