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于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文号:嘉政发〔2008〕82号
颁布日期:2008-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嘉政发〔2008〕82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于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有效调动和整合我市地方金融资源,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的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时期和关键时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得到了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实力全面提升,已经成为全市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总体上看,体系还不够健全,核心竞争力还不强,风险防范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提升地方金融机构整体实力,是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的需要,也是应对日趋激烈金融市场竞争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基本形成多种金融组织共同发展、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地方金融组织框架;基本形成拥有多种融资平台、多种金融工具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发展有序、创新有方、服务有质、监管有力、保障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地方金融业自身发展水平和对全市经济社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的金融改革先行区、金融发展繁荣区、金融生态优质区和金融运行安全区。

三、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做大做强市商业银行。坚持正确的市场定位,树立立足嘉兴、跨区经营、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坚持以市场化、资本化为方向,积极做好增资扩股工作,大胆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好长期次级债的申报发行工作,条件成熟时,积极争取上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合理布局营业网点,在完成各县(市)布点后,向新市镇延伸,同时争取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内部合规风险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力争在5年内,股本总额达到10亿元,资产总量翻番,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实力、一定影响力的跨区域现代商业银行,为全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发挥好龙头、骨干作用。

(二)壮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实力。坚持立足为“三农”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以县级机构为主体,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以改革促发展,壮大整体实力。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股本结构,完善股份合作制,健全法人治理,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力争到2012年,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部升格为农村合作银行。

(三)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按照“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原则,积极引进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小企业、初创业者为服务对象,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向上争取,确保今年完成首批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力争2年内建成2家以上村镇银行,到2012年,各县(市、区)均建立村镇银行。

(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全市企业充分利用上市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信托凭证等直接融资渠道。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良机,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提升骨干企业素质,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引导及筹划。充分利用主板、中小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及即将推出创业板市场的机遇,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到2012年,全市上市公司(含股票只数)力争达到25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鼓励和发挥创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和信托产品在我市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五)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层次构建、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发展融资担保体系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中小企业、涉农担保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市担保协调机制,加大担保行业协会建设力度,规范担保行为。力争到2012年,全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突破20亿元,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达到6倍以上,担保能力达到100亿元以上,有5家以上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到9000万元以上,从而构建起以中小企业、“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商业性、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互为补充,运作规范、功能完善、发挥效能,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覆盖全市的信用担保体系。

(六)积极发展其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机构和产品。争取和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我市重点设施和大型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合作,特别是加强保险与地方性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联动机制建设。发挥典当业在我市地方金融中拾遗补缺的功能,鼓励信誉好、实力强、资产优的企业和投资者进入典当业,积极扶持信誉好、管理强的龙头企业,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2008年力争典当企业新增2家以上,到2012年每个县(市)达到3家,年典当规模达到60亿元。

(七)进一步发挥市金融服务办作用。大力发挥市金融服务办的平台作用,创造条件吸纳市外金融资本与我市国有、民营资本合作,参与我市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壮大地方金融资本实力,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经营模式。进一步引导市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到2012年,市外资金引进达到200亿元,实现翻番。

(八)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以优化重组市级金融性国有资产为基础,加强股权投资和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发展地方金融、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与资源整合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现代管理水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金融性投资控股公司。在政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自身的不断积累和发展,逐步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为我市地方金融体系的发展发挥长远的积极作用。

四、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资委(上市办)、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商业银行、省联社嘉兴办事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加强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认真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创新。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要用创新的思路、方法和手段予以推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突破工作难点,切实加快各项工作推进。

(四)加强扶持。各级政府要切实帮助解决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市区银行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励引导扩大信贷总量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制度,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信用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导向放大效应。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财政补贴和政府奖励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奖励力度。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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