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3]29号
根据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2003年全市深入整
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安排意见》(白山发〔2003〕12号)
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白山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
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成立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是我市全面践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
外来投资项目窗口受理、窗口办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
规范行政行为,减化审批程序,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
为外来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吸引和鼓励外来投
资,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服务范围
外商、港澳台商,国内域外投资公司、企业和其他到白
山投资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三、服务内容
外来投资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土地使用权、基本建
设、环保、消防安全、海关、外汇管理和银行开户等事项的
审批以及其它有关事项的办理均由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和办结。
四、服务形式
市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办事窗
口,由市外经贸局和国内经济合作局选派专人值班,按国
内、国外投资项目分类牵头承办,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协助
下,对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的外来投资项目实行窗口受理、
相关部门联办、窗口办复交付制度。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
分认识成立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对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大
力吸引外资、推动白山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相关
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每个部门、
每名干部真正转变理念,转变作风,形成外来投资者就是上
帝,为其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首要职责的共识。要采取有效
措施,积极配合,为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
服务工作。
(二)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各相关单位对外来投资者
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
效、诚信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量放宽政
策,给予照顾。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有关手续,切实把外
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快捷服务的
“绿色通道”。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及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搞好内部管理,真正树立服
务意识,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服
务。各相关部门要无条件地服从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的统
一调度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对于制约、障碍、影响
外来投资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
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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