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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建立盘锦市金融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盘政办发〔2004〕1号
关于建立盘锦市金融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全省金融保卫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盘锦市金融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王秉宽(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刘景森(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杨振福(市公安局局长)、苏存(市人民银行行长)、朱生辉(市银监分局局长)
成员:董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建立(市中国银行行长)、陈海林(市工商银行行长)、修伟(市建设银行行长)、范哲荣(市农业银行行长)、单成祥(市合作银行行长)、罗振明(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罗庆厚(市邮政局局长)、刘振忠(市农联社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董桂林(兼)。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分析全市金融保卫工作的形势,制定对策,部署、检查、总结工作情况,保证金融单位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与措施得以全面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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