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5〕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探索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促进全市金融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6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政府金融工作例会制度改为市政府金融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文浩、副市长龚建明、市政府办调研员车世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万利、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奔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殷宗德、市发改委纪检组长杨青、市监察局副局长张纪冬、市经委副主任张长顺、市公安局副局长彭进、市财政局工会主席梅宏、市国资委副主任任克勤、市工商局副局长杨万太、市金融证券办主任徐联梅、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行长余德中、市银监局局长陈斌、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高敏星为成员。由常务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委托分管副市长召集。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事件或突出金融风险等特殊情况时,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联席会议可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和吸收市直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证券办,由市金融证券办书记曾国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四家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分析常德金融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有关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重大问题。

2、通报辖区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情况,重点关注有重大风险隐患的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跨市场金融风险,研究制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措施。

3、通报本辖区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预案,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4、分析我市银行、证券、保险、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担保、邮政、典当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态势,研究金融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5、各成员单位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共同做好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工作。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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