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删除《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府(2006)66号

关于删除《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河府〔2005〕118号)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予以删除。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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