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任务,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强化货币政策导向和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逐步形成一个共建、共有、共保、共享的金融生态链,以良好的环境吸引资金向本地区流动,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1.国家货币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市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完善协调,政策环境良好;
2.政府、银行、企业协调沟通机制完善,银企关系融洽;
3.社会诚信体系健全,企业改制规范,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4.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逐步优化,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二)2005年目标
建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划;初步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建立政府、银行和企业沟通协调机制,金融调控力度加大,信贷投入稳步增加,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信用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完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区域和企业融资机制,增强我市的资金吸引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优化。
(一)科学制定产业政策,营造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
1.统筹经济金融各业发展,科学制定和完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企业的发展潜力和金融的支持能力,坚持项目带动战略,立足我市丰富的资源,加快项目建设,以优势项目吸引资金流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国有企业的资本约束,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理限制性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信贷增长空间。
3.建立重大产业政策咨询、评价制度。充分征求经济、金融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对影响我市发展的重大产业政策的意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举行听证。对重大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采取向社会各界发放评议表、接受人大代表评议等形式进行评价。
以上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政府国资委、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落实。
(二)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审工作,完善信贷征信系统,依法采集、保存企业和个人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记录。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在司法、保险、工商、税务、通信、公用事业等范围的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全市的基础信用信息网络,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防范、惩戒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
该项工作由市人行负责落实。
2.实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指导意见,汇总各金融机构信用评价情况,定期对外发布。
该项工作由市人行负责落实。
3.开展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承诺活动。组织全市主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发生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要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不因政府行为使企业发生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该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政府国资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4.加强“细胞”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信用创建活动。在农村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评审活动,在城镇开展“信用工商户”、“信用公民”评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该项工作由市人行、农村信用社、工商局、文明办负责落实。
(三)整顿规范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各种直接和间接干预,简化信贷抵押、评估程序,降低服务性费用,为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该项工作由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房管局、国土局负责落实。
2.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加大会计、审计、房产、土地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改革力度,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积极引进外地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对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打击虚假评估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审计局、房管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3.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确保金融业规范有序竞争,金融秩序稳定。
该项工作由市银监分局、人行负责落实。
4.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开展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集中清理活动,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和欠息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金融债权确认工作,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公开曝光,联合制裁。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保证债权银行参与企业改制全过程,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该项工作由市银监分局、政府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落实。
5.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洗钱、制贩假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金融犯罪行为。
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人行、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货币政策窗口指导,营造互信的银企沟通协作环境
1.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发现和预见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季度向金融机构下发货币政策意见书,向政府报告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引导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产业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好国家货币政策。
2.整合监管力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检查的方法和途径,将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情况与人民银行监管查处、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相结合,以强有力的监管手段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3.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建立银企互动共赢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支撑,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资金流动机制。完善项目融资推介制度,组织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动员会和银企洽谈会,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特色工业、特色农业项目。
4.进一步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提供资金保障。认真落实2004年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会议签约贷款的落实工作。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农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继续做好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贷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人行负责落实。
(五)深化金融改革,营造自我约束、规范发展的微观经营环境
1.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督促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加强市场调研和业务开拓,增强抗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
2.开展金融服务承诺评议活动,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针对客户不同需要,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以上工作由市银监分局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为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行。
(二)抓好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要按照“大力宣传、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组织召开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全面推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交流信息,推广典型,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搞好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建立催办落实机制,制定任务,明确分工,严格责任,定期督查,狠抓落实。
(四)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指标,开展评比活动。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三门峡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苏新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清禄(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银仓(市人行行长)
沈幸福(市银监分局局长)
成员:张万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孟宪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范玲(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维超(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周增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焦克信(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百茂(市商务局副局长)
付杨(市财政局调研员)
尚铁仓(市房管局副局长)
阴旭阳(市国土局副局长)
周国谦(市审计局副局长)
白崇建(市人行副行长)
刘钢(市工行行长)
李爱国(市农行行长)
肖新勇(市中行行长)
胡军(市建行副行长)
谷宏伟(市农发行副行长)
吕万松(市城市信用社理事长)
秦栋岭(市农信改革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行。白崇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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