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政办发[2006]53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巩固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拓展和深化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结构升级、扩大规模、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得到全面加强的关键时期。为构建和谐友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我市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现就“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优质、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培植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公民和诚信社会为载体,统筹规划,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立足治本,力争在3至5年的时间内,把我市建成中部地区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展、和谐共赢的优质金融生态区域。

二、建设目标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把金融生态建设当作经济工作的基础来抓,通过系统、有效地工作,努力实现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目标。

(一)经济主体实行诚信自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自觉诚信自律,努力消除借贷、产品定价及销售、纳税、劳资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其中受金融机构、工商、税务部门肯定的信用企业和居民分别达到60%以上,形成以诚信为特色的黄冈文化传统。

(二)金融事业健康运行。各类金融机构准确定位,从生存和发展的合理规模出发,在城乡合理布局机构和信贷资金结构;以支持经济发展为已任,金融产品数量和金融服务质量基本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扩大信贷规模,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力争存贷款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不良贷款率年均下降2—3个百分点,经营利润年均增长10%以上。

(三)金融政策和法制环境优良。金融机构全面、有效地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制订我市金融支持鼓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合规合法经营,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继续大力清收国家机关单位及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减免金融交易规费、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加快金融胜诉案执结进度等政策措施。

(四)信用评价中介机构配套完善。按照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建设一批信得过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健全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以此评价和约束社会各类经济主体(包括金融机构)的信用行为,实现社会信用管理的合理分工。

(五)优质信用主体占比名列全省前列。各地各部门创建的优质信用主体逐年增加。其中:“A级”以上信用企(事)业占总数的60%以上,“信用乡镇”比例达到90%以上,“信用社区”每年都有增加;“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达到70%以上;黄冈市要持续被评为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州”,使我市各类优质信用主体占比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三、建设重点与措施

(一)强化“四大工程”建设,实现工作顺利转轨

深化“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县市”创建活动,既是信用环境建设的基本内容,又是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信用环境建设向金融生态建设转轨的平台。各地各部门要把“四大工程”创建活动当作当前金融生态建设的中心内容来抓,进一步夯实“信用黄冈”的品牌基础,特别是在“信用社区”创建上,要着力改变社区信用创建相对薄弱的状况,把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列入当地政府的议事日程。要出台有利于“信用社区”创建的优惠政策和办法,从点到面,逐步扩大“信用社区”创建面。金融机构要配套做好小额零售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信用贷款等信贷业务营销工作,使城镇社区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信用创建活跃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焱群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人行黄冈市中心支行、黄冈银监分局、发展改革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经委、商务、农业、财政、工商、地税、质量监督、建设、国土资源、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直各金融机构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信用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拟定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督办检查,切实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推进银行改革,大力增强金融机构经营活力

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根据上级行、社的部署,认真做好金融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把自身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切实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上来,放到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上来,放到建立适合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上来。要通过实施股份制改革,使金融资产的质量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增强、效率更高、机制更活。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创新上,各金融机构更注重研究开发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特别要注意改进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法人和农村经营大户的授信办法,拓宽金融支持经济的业务范围,努力提高区域金融资源支持辖区经济发展的比重。

(四)把金融生态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金融生态建设是提高我市经济实力、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紧抓实。一是要继续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继续开展以争创“A级信用市”、“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为主要内容的优质信用区域的创建活动;二是要在实行县市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每年对各县(市、区)进行信用等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的依据;三是要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努力扩大“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创建面。市直各金融机构和市地税、工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金融生态建设部门做好认定工作;各商业银行要把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当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做好培植、申报和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我市信用企业的诚信度和数量;各金融机构要把清收和化解不良贷款工作当作加快自身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方法,运用多种手段,着力清收不良贷款,认真防范新的不良贷款的发生;四是要加强“信用乡镇”建设。各县(市、区)及各乡(镇)政府要把“信用乡镇”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创建信用农户、信用村入手,大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让信用意识更加深入民心,让更多的金融资本投到农村,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守信致富的模范;五是要规范保险业运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精神,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问题,加强对保险业的领导,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大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

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业兴市”战略举措,多支持打基础、增后劲的好项目、好企业,多支持对产业升级起带动作用的好项目、好企业,多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鼓励发展的好项目、好产品;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招商引资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支持我市第三产业和出口创汇行业发展的新路子,更新思想观念,完善贷款手续,严格审批条件,规范贷款操作,创新信贷品种,支持黄冈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经济金融协调和谐发展的运行机制

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积极向金融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发展项目和资金需求情况,加强协作;金融部门要加强与各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经济信息和发展项目认真做好金融服务和信贷营销工作;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通报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市域经济金融信息及信贷支持情况,及时把好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为银企合作搭建快速反应的信息共享平台和供需对接的信贷服务平台;各金融机构要把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对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的骨干企业和具有带动能力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向上级行申报,争取信贷授信。要开展金融统计分析,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为金融统计分析提供依据和参考。要建立金融信贷支持奖励机制,完善考评办法,促进我市信贷投入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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